1960年增設班果管理區;1961年成立班果公社,班果管理區劃入班果公社;1962年改班果人民公社更名為班果區,班果管理區為班果小公社;1969年改班果區為班果人民公社,班果小公社為班果大隊;1984年體制改革,設區建鄉,班果公社改為班果區,班果大隊改建班果鄉;1988年3月,鄉鎮改革,班果區改稱班果鄉,原區所轄的班果鄉改行政村,更名為班果村公所;2000年7月,實行村級體制改革,班果村公所更名為班果村民委員會,自得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