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在西漢及蜀漢先后屬哀牢地和益州刺史部永昌郡。
西晉、十六國、南北朝時期屬寧州永昌郡。
隋代屬濮部地。
唐南詔國時于今景東設銀生節度。
宋代大理國時,東部屬威楚府;西部稱倮黑部地,屬永昌府。
元代,北部歸威楚路軍民府,東部屬元江路車里宣慰司,西部置木連路軍民府。
明代各縣設置不同,統屬布政司。
清雍正七年(1729)置普洱府,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改迤南道。
1912年復為普洱府,1913年廢府設道,曾稱迤南道、滇南道、普洱道。
1929年廢道改設第二殖邊督辦。
1941年改為第一行政督察區,1942年改為第四行政督察區,1946年改為第七行政督察區。
1949年春全區解放,8月成立思普區。
1950年4月改為寧洱專區,1951年4月2日,政務院批準:將寧洱專區更名為普洱專區,將寧洱縣更名為普洱縣。
1952年11月21日政務院批準:撤銷滄源設治局,設立滄源縣。
1952年11月25日內務部批復,普洱專區的滄源縣劃入新設立的緬寧專區。
1953年3月28日,政務院批準普洱專區更名為思茅專區。
1957年10月19日,國務院批準撤銷思茅專區。
1964年8月18日,國務院批準恢復思茅專員公署。
1967年3月成立思茅專區軍事管制委員會;1968年9月成立思茅專區革命委員會。
1970年思茅專區改稱思茅地區。
1971年改稱思茅地區革命委員會。
2003年10月30日,國務院批準撤銷思茅地區,設立地級思茅市。
2007年1月21日,國務院同意思茅市更名為普洱市,2007年4月8日,正式更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