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建元六年(前135)在境內設置朱提縣,屬犍為郡。
東漢屬犍為屬國,三國蜀漢屬朱提郡,南朝齊屬南朱提郡。
隋為恭州地。
唐代名魯望,屬曲州。
南詔時為阿竿路部,屬拓東節度。
宋代(大理國)時期沿屬在烏蒙部轄地。
元屬烏蒙路,明屬烏蒙府。
清雍正五年(1727)改土司制為流官制,復歸云南,設古寨巡檢司,移大關通判駐今魯甸龍樹古寨。
雍正八年(1730)改烏蒙為昭通,小烏蒙地改為魯甸,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雍正九年(1731)棄古寨巡檢司之地,在今縣城置魯甸廳,屬昭通府。
1913年改廳為縣,屬滇中道,1916年裁道后直隸于云南省政府。
1942年屬第一行政督察區。
1950年4月1日,隸屬云南省人民政府昭通專區專員公署(后改稱昭通地區行政公署)。
1958年并入昭通縣,1962年10月,昭通、魯甸分設,恢復魯甸縣建制。
1970年屬昭通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