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考古調查證明,早在青銅器時代以煙川為代表的瀾滄江西岸一帶就有人類活動。
唐代南詔國時期隸屬劍川節度,宋代隸屬大理國蘭溪郡,元、明兩朝至清康熙時期大部分時期為麗江府蘭州羅氏土知州屬地,清乾隆二年(1737)始歸屬麗江府瀾滄江西保,清晚期屬麗江縣江西里,由石登彈壓委員會直接管轄。
1912年蘭坪設治之初,統屬蘭坪州江東西里。
1921年歸屬第七區江東西里煙村,稱麗江府蘭坪縣石登總團煙川分團。
1933年推行區、鄉鎮自治,成立第四區煙川鄉,治所先后設煙川、德慶,下設23閭115鄰。
1938年改為保甲制,下設4保42甲。
1940年全面推行鄉鎮保甲建制,劃歸中排鄉,煙川、氣桌、松坡、來登、妥拔5個村編為第九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劃區鄉政權時,基本以中排鄉第九保為區域成立蘭坪縣第三區中排片煙川鄉。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時期屬中排人民公社煙川管理區,基本以村為單元組建生產隊,1961年4月,以煙川、大宗、三角河3個管理區成立煙川公社,為全縣19個人民公社之一。
1962年4月撤銷19個公社,設立第三區煙川公社。
1967年11月,劃編為中排區革命委員會煙川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為中排公社革命委員會煙川大隊。
1984年2月設區建鄉,成立中排區信煙川鄉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銷區的建制,實行鄉鎮制,設立中排鄉煙川行政村,原生產隊改稱生產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時改稱煙川村民委員會。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