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以前部分居民點已建村,清朝早期歸屬麗江府下蘭州羅氏土知州管轄,清乾隆二年(1737)屬麗江府瀾滄江西保,清晚期屬麗江縣江東西里。
1912年蘭坪設治之初,劃歸江東西里。
民國十年歸屬第七區江東西里煙川村。
1933年推行區、鄉鎮自治,劃歸第四區煙川鄉,為閭、鄰建制,1938年改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鄉鎮保甲建制,三角河、拉竹河劃編為石登鄉第四保,小箐、厥菜坡、松登村3個村編入中排鄉第十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劃區鄉政權時,以石登鄉第四保之三角河和中排鄉第十保之小箐村為區域成立蘭坪縣第三區石登片三角河鄉。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時期屬石登人民公社三角河管理區,基本以村為單元組建生產隊,1961年4月歸屬煙川公社三角河管理區,1962年4月設立第二區三角河公社,1967年11月,劃編為石登區革命委員會三角河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為石登公社革命委員會三角河大隊。
1984年2月設區建鄉,成立石登區三角河鄉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銷區的建制,實行鄉鎮制,設立石登鄉三角河村公所,原生產隊改稱生產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時改稱三角河村民委員會,下轄6個自然村、編為7個村民小組。
自得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