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0月耿馬成立傣族佤族自治縣所下設的五個區58個編制中屬,58個鄉之一,隸屬耿馬宣區。
1969年是區、鄉、合作社改為公社,大隊、生產隊三級,耿宣區改為紅衛公社,石灰窯鄉改稱石灰窯大隊隸屬紅衛公社。
1984年2月至5月實行農村政設合一體制改革,社區建鄉政社分設,公社改區,大隊改鄉,生產隊改合作社。
原紅衛公社改稱為耿新區,石灰窯大隊改稱為石灰窯鄉隸屬耿宣區。
1988年1月至4月,實行區、鄉體制改革,區改鄉(鎮),鄉改村公所。
耿宣區與耿馬鎮合建立耿宣鎮后又更名為耿馬鎮,石灰窯鄉改稱為石灰窯辦事處,隸屬耿馬鎮。
2000年實行村集體制改革,村公所(辦事處改為村民委員會),石灰窯辦事處改稱為石灰窯村民委員會至今,隸屬耿馬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