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洼一號宅門(獅子洼二號宅門)位于興縣蔡家會鎮獅子洼村內,年代為明代。獅子洼一號宅門(獅子洼二號宅門)為興縣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一號宅門北由宅門外墻向北延伸5米,東由宅門外墻向東延伸5米,南由宅門外墻向南延伸5米,西由宅門外墻向西延伸5米。面積188.98平方米。二號宅門北由宅門外墻向北延伸5米,東由宅門外墻向東延伸5米,南由宅門外墻向南延伸5米,西由宅門外墻向西延伸5米。面積186.42平方米。建設控制地帶:北由二號宅門保護范圍向北延伸13米至道路南沿,東由二號宅門保護范圍向東延伸26米至道路西沿,南由一號宅門保護范圍向南延伸20米至民居外墻,西由一號宅門保護范圍向西延伸17米至道路東沿。面積4287.56平方米。
獅子洼遺址位于興縣蔡家會鎮獅子洼村,年代為東周、漢。獅子洼遺址為興縣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遺址中心點2000國家大地坐標X=4230227.294,Y=37476170.190。北由遺址中心點向北延伸120米至道路,東由遺址中心點向東延伸140米至坡地,南由遺址中心點向南延伸140米至坡地,西由遺址中心點向西延伸140米至河道。面積3.62公頃。建設控制地帶:遺址中心點2000國家大地坐標X=4230227.294,Y=37476170.190。北由遺址中心點向北延伸120米至道路,東由遺址中心點向東延伸140米至坡地,南由遺址中心點向南延伸140米至坡地,西由遺址中心點向西延伸140米至河道。面積3.62公頃。
小麻山寺遺址(小麻山瓦窯址)位于興縣蔡家會鎮獅子洼村西南約2000米處的山梁頂部,年代為清代。小麻山寺遺址(小麻山瓦窯址)為興縣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北由舍窯前墻向北延伸15米至空地,東由舍窯東墻向東延伸15米至山地,南由山門南墻向南延伸26米至空地,西由小麻山瓦窯址外墻向西延伸6米至臺地邊緣。面積0.78公頃。建設控制地帶:北由保護范圍向北延伸50米至山地,東由保護范圍向東延伸48米至山地,南由保護范圍向南延伸73米至山地,西由保護范圍向西延伸72米至山溝。面積3.29公頃。
沈家里關王廟位于興縣蔡家會鎮沈家里村內北部向南突出的一山丘上,年代為清代。沈家里關王廟為興縣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北由正殿前墻向北延伸8米至空地,東由正殿山墻向東延伸7米至空地,南由正殿后墻向南延伸3米至空地,西由正殿山墻向西延伸5米至空地。面積229.13平方米。建設控制地帶:北由保護范圍向北延伸9米至空地,東由保護范圍向東延伸9米至空地,南由保護范圍向南延伸5米至空地,西由保護范圍向西延伸6米至道路東沿。面積720.84平方米。
碾平會遺址位于興縣蔡家會鎮沈家里村碾平會自然村南約50米,年代為新石器時代。碾平會遺址為興縣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遺址中心點2000國家大地坐標X=4231639.083,Y=37473573.715。北由遺址中心點向北延伸52米至空地,東由遺址中心點向東延伸63米至空地,南由遺址中心點向南延伸37米至空地,西由遺址中心點向西延伸58米至空地。面積1.08公頃。建設控制地帶:北由保護范圍向北延伸30米至道路南沿,東由保護范圍向東延伸30米至河道西岸,南由保護范圍向南延伸40米至河道北岸,西由保護范圍向西延伸25米至山地。面積1.8公頃。
團廠烽火臺位于興縣蔡家會鎮團廠村南約1000米,年代為明至清代。團廠烽火臺為興縣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北由烽火臺北墻基向北延伸5米至空地,東由烽火臺東墻基向東延伸5米至空地,南由烽火臺南墻基向南延伸5米至空地,西由烽火臺西墻基向西延伸5米至空地。面積0.038公頃。建設控制地帶:北由保護范圍向北延伸15米至空地,東由保護范圍向東延伸15米至坡地,南由保護范圍向南延伸15米至山地,西由保護范圍向西延伸15米至山地。面積0.21公頃。
團廠龍王廟位于興縣蔡家會鎮團廠村南約1000米,年代為清代。團廠龍王廟為興縣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北由正殿北墻向北延伸10米至空地,東由正殿后墻向東延伸10米至空地,南由正殿南墻向南延伸10米至道路北沿,西由正殿前墻向西延伸10米至空地。面積582.39平方米。建設控制地帶:北由保護范圍向北延伸18米至空地,東由保護范圍向東延伸16米至坡地,南由保護范圍向南延伸17米至山地,西由保護范圍向西延伸20米至山地。面積3018.96平方米。
蔡家會關帝廟位于興縣蔡家會鎮蔡家會村內,年代為清代。蔡家會關帝廟為興縣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北由鐘樓北外墻向北延伸13米至建筑外墻,東由山門后墻向東延伸20米至建筑外墻,南由鐘樓南外墻向南延伸14米至建筑外墻,西由山門前墻向西延伸10米至河道東沿。面積2104.39平方米。建設控制地帶:北由保護范圍向北延伸18米至建筑外墻,東由保護范圍向東延伸14米至建筑外墻,南由保護范圍向南延伸22米至建筑外墻,西由保護范圍向西延伸13米至河道。面積3837.5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