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沁水設54里,轄區有西曲里(竇莊)、鹿路南(潘莊)、鹿路北(郭必)、鹿路中(已荒廢)、武安西(嘉峰)、武安中(武安)6里。
新中國成立初,沁水設7個區,轄區屬六區,區公所設在潘莊村;1950年2月全縣7個區合并為5個區,轄區屬第四區。
1954年11月實行區鄉制,屬端氏區,轄內設潘莊、嘉峰、張山、馬莊、李莊、竇莊等6個鄉;1956年3月縣實行(集鎮)鄉(一般)鄉制,設郭必、張山、嘉峰3個鄉,1958年3月并為潘莊、張山2個鄉,由端氏集鎮鄉代管;1958年9月公社化,縣實行社區制,轄區劃歸端氏衛星人民公社,1958年11月沁水縣并入陽城縣后,端氏歸陽城縣管轄。
1959年4月轄區從端氏劃出,成立潘莊五一人民公社,下轄27個管理區,1959年10月恢復沁水縣建制,潘莊歸沁水縣管轄。
1960年8月改稱潘莊公社,次年6月管理區改稱生產大隊;1971年6月潘莊公社劃歸陽城縣,次年3月回歸沁水;1984年4月實行鄉村制,潘莊公社改稱嘉峰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