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會,皇權至上,實行郡縣制,明清時期縣下設鄉,村內設閭制。
明弘治年間,黎城為四隅四鄉,東北隅平賢鄉(之一),凡三都十里,計二十四村,棗鎮為平賢鄉行政村之一;清光緒九年平賢鄉計三十六村,棗鎮仍為其中之一。
民國七年(1918年),山西省實行劃區編村,本縣原有177村劃為5個區,編為91個村,617閭半,棗鎮為其中之一,轄四閭半。
屬東陽關區。
民國24年(1935年),民生破產,經濟艱難,請準并區,一、二、三區酌并未一,計61村,區公所設城內大南街關帝廟,本村為其中行政村之一,村公所設在村三官廟,設村長一人,村副一人。
1937年抗戰爆發,1938年本村共產黨小組建立,成立了人民民主政權。
1940年,全縣劃分為8個區,棗鎮屬子鎮區,1942年7月并為6個區,棗鎮屬董北區管轄。
1945年3月回歸東陽關三區管轄。
建國后,1953年全縣分為6個區,76個鄉,本村屬東陽關三區下轄11個鄉之一。
鄉政府設總支書記一人,鄉長一人,副鄉長二人,秘書一人。
1956年全縣合并為32個鄉,棗鎮鄉撤歸停河鋪鄉管轄。
1958年全縣成立10個人民公社,實行政社合一,本村為東陽關中蘇人民公社轄下一管理區,設管區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
1966年,“文革”開始,設“抓革命,促生產”大隊頭頭一人,1967年成立棗鎮村大隊革命委員會,設副主任三人。
1984年改為行政村。
轄南棗鎮、北棗鎮兩個自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