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后,國民政府將上海劃分32個區,現靜安區境域劃分為第十區(靜安寺區,簡稱靜安區)、第十一區(新成區)和第十二區(江寧區)。
1949年5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南下解放上海,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接管國民黨的30個區公所。
1950年6月,成立靜安區人民政府。
1956年,靜安區建制撤銷,以常德路、富民路為界,東境并入新成區,西境并入長寧區。
1959年12月,再次調整市區區劃,撤銷新成、江寧區建制,將江寧區全部、新成區成都路以西地區以及長寧區鎮寧路以東地區合并重新建靜安區。
1960年1月,靜安區成立。
2015年6月,撤銷上海市閘北區、靜安區,設立新的上海市靜安區,以原閘北區、靜安區的行政區域為新的靜安區行政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