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為齊國、魯國分界之地。
明朝時期,屬洞仙鄉汶南社。
清初及中期屬洞仙鄉城子社,清末(1911)屬西二區高都鄉。
民國初(1912)為常路區。
1933年,屬三區(汶南)。
1937年,分為常路、臺莊兩個鄉。
1938年,復為三區。
1941—1956年屬高都區、六區。
1957年底,撤區并鄉后為常路鄉。
1958年,成立常路人民公社。
1962年8月,與高都分開,成立常路區。
1966年春,改稱常路人民公社。
1985年9月,改設常路鎮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