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時,設濕沃縣屬千乘郡,本境屬濕沃縣。
東漢永元九年(95)撤濕沃縣,并入千乘縣,這里屬千乘縣。
唐朝垂拱四年(688)析蒲臺、厭次兩縣地置渤海縣,本境屬渤海縣。
五代時,后周顯德三年(956)于渤海縣置濱州,本地屬濱州。
元朝,割田鎮、索鎮設新城縣,這里一度屬于新城縣管轄。
明朝,洪武元年(1368),本地屬于蒲臺縣。
清初沿明制,雍正十二年(1734)濱州降為散州,本地屬濱州管轄。
民國時期,1913年濱州改為濱縣。
這里大部屬于濱縣五區,西部少數村莊,如鄭家廟、上下孟、曹家店、顏家洼、大阮家等屬于青城縣范圍。
民國前期,管轄范圍大致與明清時期相同。
1940年,中共清河區委將濱縣五區劃歸高苑縣抗日民主政府管轄。
1945年,高苑縣在這一帶設大李區,為高苑縣的六個區之一。
1948年3月24日,高苑縣和青城縣合并,組建高青縣,這里屬高青縣管轄。
1951年,高青縣設10個區,這里大部為第四區,下設臺李、三合、常庵、大蘆、太平、艾李六個鄉,西部鄭家廟、臺陳、鄒徐一帶屬第五區。
1956年3月,高青縣與齊東縣合并,稱齊東縣,全縣劃為1鎮,11區。
這里屬于義和區。
1961年10月4日,復設高青縣,本地屬田鎮區。
1963年2月,將青城區的鄭家廟人民公社、義和人民公社劃歸田鎮區。
1970年11月28日,高青全縣7個區改為人民公社,原人民公社改為管理區。
1972年撤銷臺陳管理區。
1981年,田鎮人民公社改為田鎮鎮。
本地屬田鎮鎮管轄。
1984年6月,高青縣撤銷公社、管理區。
全縣劃為4鎮15個鄉,新設常家鄉,人民政府駐常家;新設許管鄉,人民政府原駐許管村,1985年移駐三合店村。
1987年2月13日,調整鄉鎮區劃,撤銷許管鄉,并入常家鄉,鄉駐地未變。
1995年9月,常家撤鄉建鎮,鎮駐地為常家村,轄常家、鄭廟、臺李、大李、三合五個管理區。
2010年11月撤銷趙店鎮,整建制并入常家鎮。
2013年3月22日,高青縣區劃再次調整,將原隸屬趙店鎮的47個行政村劃歸蘆湖街道管轄。
蘆湖街道的尹家村、付家村、孟李村、大莊村等4個行政村劃歸常家鎮管轄。
在此基礎上,高青經濟開發區與常家鎮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