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6月,德縣與陵縣合并,全縣劃為11個區,抬頭寺為第三區;1958年1月,撤區劃鄉,成立抬頭寺鄉;1958年9月,人民公社化時,屬英雄(土橋)人民公社;1958年12月,德縣與平原縣合并,改稱平原,屬平原縣管轄;1961年7月,德縣由平原縣分出,當年10月復稱陵縣,屬陵縣管轄;1965年1月,成立抬頭寺人民公社,政府駐地為抬頭寺村;1984年3月,體制改革,改社為鄉,稱陵縣抬頭寺鄉,鄉政府遷大趙村;1992年10月,抬頭寺鄉復劃歸德州市(縣級);1994年市改區后,隸屬德州市德城區;2010年6月,經上級批準,改鄉為鎮,稱抬頭寺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