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古稱俄洛、郭羅克。
古為黨項羌地,唐置軌州(今果洛南部地區)、又置山居、奉、巖、遠等州,后屬吐蕃轄地,宋屬吐蕃政權,元屬吐蕃等路宣慰司,明屬朵甘思宣慰司,17世紀初至雍正初年屬和碩特蒙古政權,清隸成龍義道松潘漳臘營,1929年歸青海省直轄,曾置果洛行政督察區、青海省第三行政督察區,至1946年撤銷既設機構,果洛藏族諸部仍由部落頭人管理,有大小部落200余個,均由世襲的千百戶頭人分別統治。
1950年設果洛區,為青海省直屬區。
1952年6月,西北軍政委員會組建果洛工作團。
同年8月4日,工作團進駐果洛吉邁。
1954年1月1日果洛區改設果洛藏族自治區(相當于專區級),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查郎寺。
同年12月設甘德縣;果洛藏族自治區轄1縣。
1955年7月2日,果洛藏族自治區改設果洛藏族自治州,州人民委員會駐達日縣吉邁,轄甘德、久治(駐智清松多)、班瑪(駐賽來唐)、達日(駐達日)4縣(久治、班瑪、達日3縣均為1955年新設縣)。
1957年由甘德縣部分地區設瑪多縣,駐黃河沿;由達日、甘德2縣部分地區合并設瑪沁縣,駐中心站(依蓋齊);果洛藏族自治州轄6縣。
1958年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委員會駐甘德縣麥倉。
1959年自治州人民委員會遷駐瑪沁縣;將瑪多縣劃歸海南藏族自治州;原屬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同德縣劃入果洛藏族自治州;達日縣遷駐吉邁;瑪沁縣由依蓋齊遷駐大武。
1962年將同德縣劃歸海南藏族自治州,瑪多縣(駐黃河沿)由海南藏族自治州劃回果洛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轄瑪沁(駐大武)、甘德(駐吾勤)、久治(駐智青松多)、班瑪(駐賽來唐)、達日(駐吉邁)、瑪多(駐黃河沿)等6縣。
1974年瑪多縣由黃河沿岸遷駐瑪查里;果洛藏族自治州轄瑪沁(駐大武)、甘德(駐吾勤)、久治(駐智清松多)、班瑪(駐賽來唐)、達日(駐吉邁)、瑪多(駐瑪查里)等6縣。
1999年,轄瑪沁、瑪多、甘德、達日、班瑪和久治6縣,51個鄉(鎮),183個牧委會。
2001年3月5日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政函[2001]14號文批復:①撤銷瑪沁縣拉加、軍功2鄉,合并設立拉加鎮;撤銷當項鄉,并入當洛鄉。
②撤銷瑪多縣清水、花石峽、黑海3鄉,合并設立花石峽鎮(鎮政府駐地設在原花石峽鄉)。
③撤銷甘德縣東吉、柯曲2鄉,合并設立柯曲鎮。
④撤銷達日縣吉邁鄉,設立吉邁鎮;德昂鄉政府駐地遷至查干溝口。
⑤撤銷班瑪縣莫壩鄉,設立并命名為賽來塘鎮(政府駐地不變);撤銷班前鄉,并入燈塔鄉。
⑥撤銷久治縣康賽鄉,設立并命名為智青松多鎮(政府駐地不變)。
2006年8月,果洛州;新增1個鎮,鄉鎮總數由45個(7鎮38鄉)調整為44個(8鎮36鄉)。
瑪沁縣:撤銷昌麻河鄉,并入優云鄉。
瑪多縣:撤銷黑河鄉,設立瑪查里鎮(鎮政府遷駐瑪查里),命名后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