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根據驗收(復查)結果,農業農村部公布驗收(復查)合格的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區等17個國家級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第六批)名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詳細] |
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水產健康養殖有關精神,按照我部關于開展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創建活動有關工作安排,我部對申請創建國家級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驗收的有關縣(市、區)進行了現場考核驗收。根據驗收結果,現公布驗收合格的遼寧省盤錦市盤山縣等10個國家級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名單(名單見附件)。[詳細] |
根據《農業部關于開展農業部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創建活動的通知》(農漁發〔2013〕32號)和《農業農村部關于開展2018年全國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創建活動的通知》(農漁發〔2018〕11號)的有關要求,2018年我部對申請創建農業農村部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驗收的有關縣(市、區)進行了現場考核驗收。根據驗收結果,現授予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等10個縣(市、區)“農業農村部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第四批)”稱號。[詳細] |
2018年1月12日,根據《關于開展農業部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創建活動的通知》(農漁發〔2013〕32號)和《農業部關于開展2017年全國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創建活動的通知》(農漁發〔2017〕18號)的有關要求,2017年我部對申請創建農業部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驗收的有關縣(市、區)進行了現場考核驗收。根據驗收結果,現授予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等12個縣(市、區)“農業部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第三批)”稱號。[詳細] |
2016年12月29日,根據《關于開展農業部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創建活動的通知》(農漁發〔2013〕32號)和《關于開展2016年全國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創建活動的通知》(農辦漁〔2016〕17號)的有關要求,今年我部對申請創建農業部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驗收的有關縣(市、區)進行了現場考核驗收。根據驗收結果,現授予河北省滄州市黃驊市等12個縣(市、區)“農業部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第二批)”稱號。[詳細] |
根據《農業部關于開展農業部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創建活動的通知》(農漁發〔2013〕32號)有關要求,我部對創建農業部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的湖北省荊州市洪湖市等5個縣(市、區)進行了驗收考核。根據驗收結果,現授予湖北省荊州市洪湖市等5個縣(市、區)“農業部漁業健康養殖示范縣(第一批)”稱號。[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