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由馬安鎮人民政府提出命名申請,報惠陽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 |
2015年由馬安鎮人民政府提出命名申請,報惠城區人民政府批準設立。 |
明末清初(1644年)稱為下涼,后更名為下良。 1949年11月,惠陽推翻國民黨統治,建政為馬安鄉,屬第五區(平潭區)。 1951年至1957年,惠陽縣劃小區小鄉,鎮境歸屬第十區(良井)。 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陽縣轍區并大鄉,馬安建政為馬安鄉。 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馬安鄉劃成兩部分,歸平潭和永湖兩公社。 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馬安鎮人民公社成立,歸平潭區。 1966年5月從平潭公社劃出下良生產大隊,成立馬安公社管委會。 1968年2月撤馬安公社管委會,成立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 1981年3月撤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設立馬安公社。 1983年11月,惠陽開展了社改區工作,馬安公社改名為馬安區公所,改為下良鄉。 1987年1月,惠陽縣撤區設鎮,馬安區更名為馬安鎮,成立馬安鎮政府,下良鄉改為下良管理區;后改為下良村委會。 |
1949年11月,惠陽推翻國民黨統治,建政為馬安鄉,屬第五區(平潭區)。 1951年至1957年,惠陽縣劃小區小鄉,鎮境歸屬第十區(良井);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陽縣轍區并大鄉,馬安建政為馬安鄉;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馬安鄉劃成兩部分,歸平潭和永湖兩公社;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馬安鎮人民公社成立,歸平潭區;1966年5月從平潭公社劃出柏田生產大隊,成立馬安公社管委會;1968年2月撤馬安公社管委會,成立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1981年3月撤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設立馬安公社;1983年11月,惠陽開展了社改區工作,馬安公社改名為馬安區公所,改為柏田鄉;1987年1月,惠陽縣撤區設鎮,馬安區更名為馬安鎮,成立馬安鎮政府,柏田鄉改為柏田管理區;后改為柏田村委會,沿用至今。 |
1949年11月,惠陽推翻國民黨統治,建政為馬安鄉,屬第五區(平潭區)。 1951年至1957年,惠陽縣劃小區小鄉,鎮境歸屬第十區(良井)。 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陽縣轍區并大鄉,馬安建政為馬安鄉。 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馬安鄉劃成兩部分,歸平潭和永湖兩公社。 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馬安鎮人民公社成立,歸平潭區。 1966年5月從平潭公社劃出新樂生產大隊,成立馬安公社管委會。 1968年2月撤馬安公社管委會,成立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 1981年3月撤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設立馬安公社。 1983年11月,惠陽開展了社改區工作,馬安公社改名為馬安區公所,改為新樂鄉。 1987年1月,惠陽縣撤區設鎮,馬安區更名為馬安鎮,成立馬安鎮政府,新樂鄉改為新樂管理區;后改為新樂村委會。 |
1949年11月,惠陽推翻國民黨統治,建政為馬安鄉,屬第五區(平潭區)。 1951年至1957年,惠陽縣劃小區小鄉,鎮境歸屬第十區(良井)。 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陽縣轍區并大鄉,馬安建政為馬安鄉。 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馬安鄉劃成兩部分,歸平潭和永湖兩公社。 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馬安鎮人民公社成立,歸平潭區。 1966年5月從平潭公社劃出新群生產大隊,成立馬安公社管委會。 1968年2月撤馬安公社管委會,成立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 1981年3月撤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設立馬安公社。 1983年11月,惠陽開展了社改區工作,馬安公社改名為馬安區公所,改為新群鄉。 1987年1月,惠陽縣撤區設鎮,馬安區更名為馬安鎮,成立馬安鎮政府,新群鄉改為新群管理區;后改為新群村委會。 |
1949年11月,惠陽推翻國民黨統治,建政為馬安鄉,屬第五區(平潭區);1951年至1957年,惠陽縣劃小區小鄉,鎮境歸屬第十區(良井);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陽縣轍區并大鄉,馬安建政為馬安鄉;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馬安鄉劃成兩部分,歸平潭和永湖兩公社;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馬安鎮人民公社成立,歸平潭區;1966年5月從平潭公社劃出馬安生產大隊,成立馬安公社管委會;1968年2月撤馬安公社管委會,成立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1981年3月撤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設立馬安公社;1983年11月,惠陽開展了社改區工作,馬安公社改名為馬安區公所;1987年1月,惠陽縣撤區設鎮,馬安區更名為馬安鎮,成立馬安鎮政府,改為黃馬安管理區;后改為馬安村委會。 |
1949年11月,惠陽推翻國民黨統治,建政為馬安鄉,屬第五區(平潭區);1951年至1957年,惠陽縣劃小區小鄉,鎮境歸屬第十區(良井);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陽縣轍區并大鄉,馬安建政為馬安鄉;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馬安鄉劃成兩部分,歸平潭和永湖兩公社;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馬安鎮人民公社成立,歸平潭區;1966年5月從平潭公社劃出黃嚴生產大隊,成立馬安公社管委會;1968年2月撤馬安公社管委會,成立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1981年3月撤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設立馬安公社;1983年11月,惠陽開展了社改區工作,馬安公社改名為馬安區公所,改為黃棉鄉;1987年1月,惠陽縣撤區設鎮,馬安區更名為馬安鎮,成立馬安鎮政府,黃棉鄉改為黃嚴管理區;1999年改為黃嚴村委會。 |
1949年11月,惠陽推翻國民黨統治,建政為馬安鄉,屬第五區(平潭區);1951年至1957年,惠陽縣劃小區小鄉,鎮境歸屬第十區(良井);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陽縣轍區并大鄉,馬安建政為馬安鄉;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馬安鄉劃成兩部分,歸平潭和永湖兩公社;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馬安鎮人民公社成立,歸平潭區;1966年5月從平潭公社劃出木棉生產大隊,成立馬安公社管委會;1968年2月撤馬安公社管委會,成立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1981年3月撤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設立馬安公社;1983年11月,惠陽開展了社改區工作,馬安公社改名為馬安區公所,改為黃棉鄉;1987年1月,惠陽縣撤區設鎮,馬安區更名為馬安鎮,成立馬安鎮政府,黃棉鄉改為木棉管理區;后改為木棉村委會。 |
該村舊時稱為白龍塘,后又改為白泥塘,建國后改為龍塘。 1949年11月,惠陽推翻國民黨統治,建政為馬安鄉,屬第五區(平潭區);1951年至1957年,惠陽縣劃小區小鄉,鎮境歸屬第十區(良井);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陽縣轍區并大鄉,馬安建政為馬安鄉;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馬安鄉劃成兩部分,歸平潭和永湖兩公社;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馬安鎮人民公社成立,歸平潭區;1966年5月從平潭公社劃出龍塘生產大隊,成立馬安公社管委會;1968年2月撤馬安公社管委會,成立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1981年3月撤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設立馬安公社;1983年11月,惠陽開展了社改區工作,馬安公社改名為馬安區公所,改為龍塘鄉;1987年1月,惠陽縣撤區設鎮,馬安區更名為馬安鎮,成立馬安鎮政府,撤龍塘鄉成立龍塘管理區;后改為龍塘村委會。 |
1949年11月,惠陽推翻國民黨統治,建政為馬安鄉,屬第五區(平潭區)。 1951年至1957年,惠陽縣劃小區小鄉,鎮境歸屬第十區(良井)。 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陽縣轍區并大鄉,馬安建政為馬安鄉。 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馬安鄉劃成兩部分,歸平潭和永湖兩公社。 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馬安鎮人民公社成立,歸平潭區。 1966年5月從平潭公社劃出橫河生產大隊,成立馬安公社管委會。 1968年2月撤馬安公社管委會,成立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 1981年3月撤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設立馬安公社。 1983年11月,惠陽開展了社改區工作,馬安公社改名為馬安區公所,改為橫河鄉。 1987年1月,惠陽縣撤區設鎮,馬安區更名為馬安鎮,成立馬安鎮政府,合并為橫河管理區;1998年撤區設村時,從橫河管理區分劃出新樓行政村,為新樓村委會。 |
1949年11月,惠陽推翻國民黨統治,建政為馬安鄉,屬第五區(平潭區);1951年至1957年,惠陽縣劃小區小鄉,鎮境歸屬第十區(良井);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陽縣轍區并大鄉,馬安建政為馬安鄉;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馬安鄉劃成兩部分,歸平潭和永湖兩公社;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馬安鎮人民公社成立,歸平潭區;1966年5月從平潭公社劃出橫河生產大隊,成立馬安公社管委會;1968年2月撤馬安公社管委會,成立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1981年3月撤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設立馬安公社;1983年11月,惠陽開展了社改區工作,馬安公社改名為馬安區公所,改為橫河鄉;1987年1月,惠陽縣撤區設鎮,馬安區更名為馬安鎮,成立馬安鎮政府,撤橫河鄉成立橫河管理區;后改為橫河村委會。 |
1949年11月,惠陽推翻國民黨統治,建政為馬安鄉,屬第五區(平潭區)。 1951年至1957年,惠陽縣劃小區小鄉,鎮境歸屬第十區(良井)。 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陽縣轍區并大鄉,馬安建政為馬安鄉。 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馬安鄉劃成兩部分,歸平潭和永湖兩公社。 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馬安鎮人民公社成立,歸平潭區。 1966年5月從平潭公社劃出水貝生產大隊,成立馬安公社管委會。 1968年2月撤馬安公社管委會,成立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 1981年3月撤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設立馬安公社。 1983年11月,惠陽開展了社改區工作,馬安公社改名為馬安區公所,改為水貝鄉。 1987年1月,惠陽縣撤區設鎮,馬安區更名為馬安鎮,成立馬安鎮政府,水貝鄉改為水貝管理區;后改為水貝村委會。 |
1949年11月,惠陽推翻國民黨統治,建政為馬安鄉,屬第五區(平潭區)。 1951年至1957年,惠陽縣劃小區小鄉,鎮境歸屬第十區(良井)。 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陽縣轍區并大鄉,馬安建政為馬安鄉。 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馬安鄉劃成兩部分,歸平潭和永湖兩公社。 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馬安鎮人民公社成立,歸平潭區。 1966年5月從平潭公社劃出上寮生產大隊,成立馬安公社管委會。 1968年2月撤馬安公社管委會,成立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 1981年3月撤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設立馬安公社。 1983年11月,惠陽開展了社改區工作,馬安公社改名為馬安區公所,改為湖西潭鄉上寮大隊。 1987年1月,惠陽縣撤區設鎮,馬安區更名為馬安鎮,成立馬安鎮政府,從湖西潭鄉分出成立上寮管理區;后改為上寮村委會。 |
1949年11月,惠陽推翻國民黨統治,建政為馬安鄉,屬第五區(平潭區)。 1951年至1957年,惠陽縣劃小區小鄉,鎮境歸屬第十區(良井)。 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陽縣轍區并大鄉,馬安建政為馬安鄉。 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馬安鄉劃成兩部分,歸平潭和永湖兩公社。 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馬安鎮人民公社成立,歸平潭區。 1966年5月從平潭公社劃出雙寮生產大隊,成立馬安公社管委會。 1968年2月撤馬安公社管委會,成立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 1981年3月撤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設立馬安公社。 1983年11月,惠陽開展了社改區工作,馬安公社改名為馬安區公所,改為湖西潭鄉下寮大隊。 1987年1月,惠陽縣撤區設鎮,馬安區更名為馬安鎮,成立馬安鎮政府,從湖西潭鄉分出成立雙寮管理區;后改為雙寮村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