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明代屬金莊里,清代屬西城里,民國屬第四區(駐雙池),1956年屬金莊鄉,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紅旗(雙池)人民公社交口管理區;1961年屬交口公社交口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交口人民公社改名為交口鄉,交口生產大隊改為交口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1983年至今屬交口鄉管轄。 |
漫河明代屬金莊里;清代屬西城里;民國屬第五區(駐雙池鎮)溫家溝編村;1949年至1955年屬第五區(駐雙池);1956年屬金莊鄉;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紅旗(雙池)人民公社交口管理區;1961年屬交口公社;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交口人民公社改名為交口鄉,交口生產大隊改為交口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1983年至今屬交口鄉管轄。 |
溫家溝明代屬前文學里;清代屬西城里;民國時期屬第五區(駐雙池鎮)溫家溝編村;1949年至1955年屬第五區(駐雙池);1956年屬金莊鄉;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紅旗(雙池)人民公社溫家溝管理區;1961年屬交口人民公社溫家溝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交口人民公社改名為交口鄉,溫家溝生產大隊改為溫家溝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1983年至今屬交口鄉,轄崖底自然村。 |
馬家莊明代屬前文學里;清代屬西城里;民國屬第四區(駐雙池鎮);1949年至1955年屬第五區(駐雙池);1956年屬金莊鄉;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紅旗(雙池)人民公社交口管理區;1961年屬交口公社;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交口人民公社改名為交口鄉,設立馬家莊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1983年至今屬交口鄉,轄下莊、嶺立自然村。 |
慶余村明代屬前文學里;清代屬西城里;民國屬第四區(駐雙池鎮)溫家溝編村;1949年至1955年屬第五區(駐雙池);1956年屬金莊鄉;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紅旗(雙池)人民公社慶余管理區;1961年屬交口公社慶余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交口人民公社改名為交口鄉,慶余生產大隊改為慶余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1983年至今屬交口鄉管轄。 |
安家嶺明代屬金莊里;清代屬西城里,民國屬第四區(駐雙池鎮)蔡家溝編村;1949年至1955年屬第五區(駐雙池);1956年屬金莊鄉;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紅旗(雙池)人民公社交口管理區;1961年屬交口公社;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交口人民公社改名為交口鄉,安家嶺村民委員會屬交口鄉管轄。 |
曾用名靳家圪塔。 圪塔明代屬金莊里;清代屬西城里;民國時期屬第四區(駐雙池)西邏編村管轄;1949年至1953年屬第五區(駐雙池);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紅旗(雙池)人民公社交口管理區;1961年屬交口人民公社圪塔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交口人民公社改名為交口鄉,圪塔生產大隊改為圪塔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1983年至今屬交口鄉,轄圪塔原、南頭自然村。 |
程家莊村清代屬金家莊;民國時期屬第四區(駐雙池)西邏村編村管轄;1949年至1953年屬第五區(駐雙池);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紅旗(駐雙池)人民公社交口管理區;1961年屬交口公社;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交口人民公社改名為交口鄉,增設程家莊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1983年至今屬交口鄉管轄,轄龍池,木瓜曲自然村。 |
金莊村明代屬金莊里;清代屬西城里;民國時期屬第四區(駐雙池鎮)西邏編村;1949年至1955年屬第五區(駐雙池);1956年屬金莊鄉;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紅旗(雙池)人民公社金莊管理區;1961年屬交口人民公社金莊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交口人民公社改名為交口鄉,金莊生產大隊改為金莊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1983年至今屬交口鄉管轄。 |
曾用名為爐鎮。 該村明代屬金莊里;清代屬西城里;民國屬第四區(駐雙池鎮)蔡家溝編村;1949年至1955年屬第五區(駐雙池);1956年屬金莊鄉。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紅旗(紅池)人民公社樓珍管理區;1961年屬交口人民公社樓珍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交口人民公社改名為交口鄉,樓珍生產大隊改為樓珍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1983年至今屬交口鄉管轄。 |
曾用名為東邏上。 東邏村明代屬金莊里;清代屬西城里;民國屬第四區(駐雙池鎮)西邏編村;1949年至1955年屬第五區(駐雙池);1956年屬金莊鄉;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紅旗(雙池)人民公社交口管理區;1961年屬交口人民公社東邏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交口人民公社改名為交口鄉,東邏生產大隊改為東邏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1983年至今屬交口鄉管轄。 |
小王莊明代屬金莊里;清代屬西城里;民國時期屬第四區(駐雙池鎮)西邏編村;1949年至1955年屬第五區(駐雙池);1956年屬金莊鄉;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紅旗(雙池)人民公社小王莊管理區;1961年屬交口人民公社小王莊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交口人民公社改名為交口鄉,小王莊生產大隊改為小王莊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1983年至今屬交口鄉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