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八年(1730年),置古州廳后,劃為南路苗寨。 清雍正九年(1731年),置高舊右營游擊署。 民國六年(1917年),屬南區轄地。 民國二十年(1931年),轄地分置高排、八蒙兩鄉,屬三區。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置興華聯保辦公社,屬五區。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改屬第三區。 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裁撤區建制,建興華鄉,直屬縣。 1953年,分置興華、高排、水尾3鄉。 1956年,高排鄉并入興華鄉。 1957年1月2日,劃歸三都縣。 1958年9月,撤區鄉成立公社,置新華公社,屬三都水族自治縣都江公社(大公社)。 同年12月,改置興華公社管理區。 1963年7月,興華公社回歸榕江縣。 1984年,廢公社體制,恢復興華水族民族鄉,屬八開區,屬榕江縣。 1992年2月,撤區并鄉建鎮,置興華水族鄉。 |
清雍正八年(1730年),置古州廳后,劃為南路苗寨。 民國六年(1917年),轄地劃歸南區。 民國二十年(1931年),分置計懷、計劃、九秋3鄉,屬三區。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分屬酉臘發、八開聯保,屬五區。 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原九秋鄉并入大有鄉,原計劃、計懷鄉并入八開鄉。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原計劃、計懷鄉隨八開鄉并入定威鄉。 1950年11月,沿襲民國建制,分屬大有、定威鄉,屬五區。 1953年,復置計劃、加宜鄉,屬五區。 1957年,置計劃、加宜基層片區。 1958年,分置加宜、計劃分社。 1959年,分置加宜、計劃管理區,屬八開公社(區級大公社)。 1961年,分置計劃、加宜公社管理委員會,屬八開區。 1962年,加宜、擺勒、九秋大隊并入大有公社。 1963年,恢復加宜公社管理委員會。 1984年,置加宜、計劃2鄉,屬八開區;同年8月,加早、加退、擺王村和巖寨兩組回歸。 1992年,計劃、加宜2鄉合并置計劃鄉。 |
清雍正八年(1730年),置古州廳后劃為南路苗寨。 民國六年(1917年),屬南區。 民國二十年(1931年),轄地分屬八蒙、高排2鄉,東三區。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屬興華聯保辦公處領地,隸五區。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屬興華聯保隸三區。 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屬興華鄉,直屬縣。 1950年11月,沿屬興華鄉,隸五區。 1953年,置水尾鄉。 1954年,定威鄉的水盆村、計劃鄉的高望村劃歸水尾鄉,隸八開區。 1957年1月2日,劃歸三都水族自治縣九阡區。 1958年9月,撤區鄉建公社,置英雄公社(水尾公社),隸九阡公社(大公社)。 1963年7月,回榕江縣,置水尾水族民族鄉管理委員會,隸八開區。 1964年,改置水尾公社管理委員會,隸八開區。 1984年,復置水尾水族民族鄉。 1992年,撤區并鄉建鎮,置水尾水族鄉。 |
清雍正八年(1730年),置古州廳后,為西路苗寨。 民國三年(1914年),屬朗洞分縣。 民國六年(1917年),為西區轄地。 民國二十年(1931年),轄地分屬第四區久安鎮和第六區嶺培鄉。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置太平陽聯保辦公處,屬第四區。 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置平陽鄉,屬朗洞區署。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轄地龍潭全保劃歸平靖鄉。 1953年,改屬第六區。 1958年,分置聯合、幸福、愛國、中心、列辰、硐里、塘啥和新民分社,屬飛躍公社(樂里)。 1959年,置平陽管理區。 1961年8月,置平陽公社管理委員會。 1963年7月,耐里、塘啥復入平永區平由公社。 1981年,復置平陽鄉。 1992年,雨里、塘啥復歸平陽鄉。 |
清雍正八年(1730年),置古州廳后,并入北路苗寨。 民國三年(1914年),屬朗洞分縣,隸榕江縣。 民國六年(1917年),為北一區轄地,隸朗洞分縣。 民國二十年(1931年)6月,置兩汪鄉,屬五區,隸朗洞分縣。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分屬樂里、朗洞聯保,隸第三區。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10月,分屬樂本保、朗洞聯保辦公處,隸五區。 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為忠信鄉轄地,隸朗洞區署。 1950年11月,沿置忠信鄉,為忠信鄉轄地,隸三區。 1953年,復置兩汪鄉,隸第六區。 1954年,轄地烏計村劃歸保里鄉。 1956年,撤保里鄉,烏計村回歸。 1957年,兩汪鄉改為兩汪基層片區。 1958年,廢基層片區,劃歸超美公社,屬樂里區。 1959年,原公社建制廢,建兩汪管理區。 保里和上寨劃出置保里管理區。 1961年8月,廢管理區,置兩汪公社管理委員會。 1981年7月,恢復兩汪公社管理委員會。 1984年,恢復兩汪鄉,隸樂里區。 1992年2月,撤區并鄉建鎮,仍置兩汪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