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元年(1912年),設朐山、山南2鄉。 1949年,為山南鄉。 1951年,改名磷礦鄉。 1952年,更名錦屏鄉。 1958年9月,棉場鄉并入錦屏鄉,并改為錦屏人民公社。 1983年9月,復置錦屏鄉。 1984年6月,撤銷錦屏鄉,改置錦屏鎮。 |
唐南詔國在現開南村設開南節度。 元代時期,設開南州。 民國時期,蠻井改名文井。 1962年,改為文井區。 1988年,文井區改文井鎮。 2005年底,者后鄉并入文井鎮。 |
漫灣鎮境域古今皆屬景東。 明宣德十年(1435年),在漫灣設云南保甸巡檢司,管理無量山以西的地區。 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景東府改景東直隸廳。 民國二年(1913年),景東直隸廳改景東縣,后將全縣分為城區、東區、南區、西區、北區5區;西區即保甸區,或稱保甸鄉,轄六段,一段、二段為現漫灣鎮。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廢區擴鄉。 1950年,設保甸區。 1958年,撤區建立保甸公社。 1961年12月,林街從保甸劃出成立林街公社,保甸公社改名安樂公社。 1983年6月,復名保甸公社。 1984年,公社改區公所。 1988年1月,撤區建漫灣鎮。 |
清宣統三年(1911年),屬西區保甸鄉。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屬五福鄉。 1950年,屬永秀區。 1988年,分為永秀鄉和文玉鄉。 1993年,文玉鄉改為大朝山東鎮。 2005年,永秀鄉并入大朝山東鎮。 |
清宣統三年(1911年),屬東區者干鄉。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為明善鄉。 1950年,與崇文鎮合并為崇明區。 1954年,改名花山區。 1958年,改花山公社。 1962年,改花山區。 1968年,改花山公社。 1984年,復改區。 1988年,置花山鄉。 2012年12月,撤銷花山鄉,設置花山鎮。 |
1987年12月,撤區建大街鄉,原8小鄉(鎮)設立村公所,作為鄉人民政府派出機構。 2012年12月,撤銷大街鄉,設置大街鎮。 |
秦代時期,屬西南夷地。 宋代時期,屬大理國轄地。 元代時期,屬威楚府轄地。 明代時期,屬楚雄府轄地。 清代時期,屬景東直隸廳。 明、清時期,在今三合村設立過巡檢司。 清宣統三年(1911年),屬景東縣東區者干鄉。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以者牙河(普牙河)為界劃為2鄉,北為太平鄉,南為忠義鄉。 1950年5月,2鄉合并為太忠區。 1958年,改太忠公社。 1961年,改太忠區。 1968年,又改太忠公社。 1984年,改太忠區公所。 1988年,太忠區改鄉。 2012年12月,撤銷太忠鄉,設置太忠鎮。 |
清乾隆元年(1736年),實行鄉支保制,鄉下設支,支下為保,保下為甲、牌,境內設置情況及轄境不詳。 清宣統三年(1911年),成立景東自治公所,分設議事會與參事會,文龍屬景東自治公所。 民國初年,仍屬云南巡按使騰越道,襲稱景東直隸廳。 民國四年(1915年),景東直隸廳改為景東縣,屬云南省普洱道。 仍實行區段制,文龍屬上北區一、二段。 民國十九年(1930年),段改鄉鎮,設文龍鄉;次年,景東實行區鄉制。 文龍鄉屬北區(上北區)。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廢區擴鄉,由縣直轄鄉、鎮,繼續推行保甲制,設文龍鄉。 1949年11月23日,景東縣解放。 在文龍(龍街)和安定成立風文永邊區、龍街分區。 1950年1月,成立文龍區,又稱文龍八區。 1953年初,改稱文龍區公所。 1960年,安龍公社調整恢復為安定、文龍2公社。 1961年2月,文龍公社改為文龍區。 1968年,文龍區改文龍公社。 1984年4月,文龍公社改文龍區,為縣派出機構。 1988年1月,文龍區撤區建文龍鄉。 2012年12月,撤銷文龍鄉,設置文龍鎮。 |
安定歷經秦哀牢國。 漢益州郡和永昌郡。 唐銀生節度,宋威楚府和開南州。 元、明時期,景東府轄地。 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屬景東直隸廳,時屬景東里山川。 民國二年(1913年),屬景東縣上北區。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正式成立安定鎮。 1949年11月23日,景東縣宣告解放;同月,成立風文永邊區鼠街分區。 同年12月,成立安定區。 1953年7月,安定區人民政府改區公所。 1958年,文龍區與安定區合并為安龍公社。 1960年,安龍公社分設安定、文龍2公社。 1961年5月,復設安定區。 1988年1月,安定區改安定鄉。 2012年12月,撤銷安定鄉,設置安定鎮。 |
清宣統三年(1911年),屬西區保甸鄉。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為景福鎮。 1950年,改景福區。 1958年10月,撤區建立景福公社,下設鄉、合作社。 1961年,曼等從景福析出置江邊公社。 1984年,撤公社設區公所,屬縣派出機構。 1987年底,景福區改景福鄉。 2012年12月,撤銷景福鄉,設置景福鎮。 |
南朝齊時,屬永昌郡。 清宣統三年(1911年),為西區保甸鄉。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撤區并鄉屬五福鄉。 1950年,屬景福區。 1961年6月,從景福區分開,設立江邊公社。 1962年8月,改曼等公社。 1984年4月,曼等公社改區。 1988年,曼等區改鄉。 |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設太平鄉。 1950年1月,改太平區;同年5月,太平區撤銷。 1958年6月,設立龍街區;同年11月,改龍街公社。 1984年4月,龍街公社改龍街區。 1988年初,龍街區撤區建龍街鄉。 |
清宣統三年(1911年),屬西區保甸鄉。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廢區擴鄉,林街以北為保甸鄉,以南為五福鄉。 1950年,統稱保甸區。 1961年,增設林街區,原屬保甸、景福2區的部分村劃歸林街區。 1968年,改公社。 1984年4月,改林街區。 1988年,改林街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