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胡村為行政區歸屬八區;1950-1953年改為縣轄二區駐胡村;1954-1957年當時稱為胡村鄉;1958-1960年為火箭公社管理區;1961年為胡村公社胡村生產大隊;1984年實行政社分設,為胡村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49年朝陽稱自然村;1950-1953年歸二區稱行政村(1953年為區轄鄉);1954-1955年為縣轄鄉稱朝陽鄉;1956-1957年稱胡村鄉高級社;1958-1960年歸屬火箭人民公社朝陽管理區;1961年5月-1983年生產變革改稱為朝陽生產大隊;1984年政社分設,為朝陽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49年為八區所轄行政村;1950-1952年為二區所轄行政村;1953-1955年為縣區所轄鄉;1956-1957年為胡村鄉所轄高級社;1958-1960年為火箭人民公社所轄,稱小常管理區;1961年5月-1983年根據生產變革改稱小常生產大隊;1984年實行政社分設,為小常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49年為八區行政村;1950-1953年為二區所轄行政村;1954-1955年為縣轄鄉稱敦坊鄉;1956-1957年改名敦坊高級社;1958-1960年稱火箭人民公社敦坊管理區;1961-1983年根據生產變革改稱敦坊生產大隊;1984年政社分設后又更名為敦坊村民委員會。 |
1949年為自然村;1950-1953年為二區所轄行政村(53年稱孟高鄉);1954-1955年為縣轄鄉;1956-1957年為高級社;1958-1960年為火箭公社孟高管理區;1961年5月-1983年根據生產變革改為孟高生產大隊;1984年政社分設,為孟高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49年為八區行政村;1950-1952年為二區行政村;1953-1955年為自然村;1956-1957年為胡村鄉南席高級社;1958-1960年稱火箭人民公社南席管理區;1961年5月-1983年根據生產變革改稱南席生產大隊;1984年政社分設后,為南席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49年北陽稱陽村行政村,屬八區管轄;1950-1953年歸屬二區,稱陽村行政村(1953年稱陽村鄉);1954-1955年為縣直屬鄉;1956-1957年稱胡村鄉北陽高級社;1958-1960年為火箭公社,北陽管理區;1961年5月根據生產變革改稱北陽村生產大隊;1984年實行政社分設,為北陽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49年為八區所轄行政村;1950年-1952年系二區管轄行政村;1953年至1955年為自然村;1956年至1957年為胡村鄉的高級社;1958年-1960年為火箭公社董村管理區;1961年5月至1983年根據生產變革改稱董村生產大隊;1984年政社分更名后改為董村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49年為八區所轄行政村;1950-1952年為二區所轄行政村;1953-1955年為區鄉所轄自然村;1956-1957年稱胡村鄉新代高級社;1958-1960年為火箭人民公社新代管理區;1961年5月為新代生產大隊;1984年實行政社分設,為新代村民委員會。 |
1949年為一區的所轄行政村;1950-1952年為二區行政村;1953-1955年稱自然村;1956-1957年稱胡村鄉胡村莊高級社;1958-1960年改名為火箭公社胡村莊管理區;1961-1983年稱胡村莊生產大隊;1984年政社分設,為胡村莊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49-1953年為自然村;1954-1955年為朝陽鄉沙溝村;1956-1957年為自然村;1958-1960年歸屬火箭人民公社,改名沙溝管理區;1961年5月-1983年生產變革后改為沙溝生產大隊;1984年實行政社分設,為沙溝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49年為自然村;1950-1952年為二區所轄行政村;1958-1955年為自然村;1956-1957年為高級社;1958-1960年屬火箭公社桑梓管理區;1961年5月-1983年根據生產變革改稱桑梓生產大隊;1984年實行政社分設,為桑梓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49-1955年為自然村;1956-1957年成立高級社隸屬胡村鄉;1958-1960年稱火箭人民公社南陽管理區;1961年5月根據生產資料變革稱南陽生產大隊;1984政社分設,為南陽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50-1952年統稱陽村(行政村)歸屬二區;1953-1955年為區、鄉所轄的自然村;1956-1957年為胡村鄉中陽高級社;1958-1960年稱火箭人民公社中陽管理區;1961-1983年據生產變革改稱中陽生產大隊;1984年政社分設,為中陽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49-1953年為自然村;1954-1955年為朝陽鄉管自然村;1956-1957年為自然村;1961年5月-1983年根據生產變革稱武村生產大隊;1984年實行政社分設,為武村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49-1955年為自然村;1956-1957年為胡村鄉直轄高級社;1958-1960年稱火箭公社西吾管理區;1961-1983年根據生產變革稱西吾生產大隊;1984年政社分設后,為西吾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