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為小水頭村。 水頭村清代屬小水里;民國時期屬第一區(駐城關),水頭鎮為編村,轄5村、8閭、39鄰、199戶;1949年屬第一區(駐城關);1953年仍屬第一區(駐城關),1956年屬城關鎮;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衛星(城關)人民公社管轄,1961年屬城關人民公社管轄,為水頭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城關人民公社改為城關鎮,水頭生產大隊改為水頭村民委員會,1983年屬城關鎮;2001年4月縣政府根據中辦發〔2000〕30號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省政府批準,靈石縣部分鄉鎮區劃進行調整,將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整體合并到城關鎮,合并后更名為翠峰鎮,以原城關鎮、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的行政區劃為現翠峰鎮的行政區劃。 故水頭村民委員會隸屬于翠峰鎮管轄。 2012年3月為做好轉型綜改試點縣工作,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推動村改居改革的工作,縣政府在翠峰鎮先行試點,將水頭村民委員會改為水頭社區居民委員會。 |
該村民國時期屬第一區(駐城關)北王中編村管轄,1949年屬第一區(駐城關),1953年仍屬第一區(駐城關);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衛星(城關)人民公社城關管理區,1961年屬城關人民公社上村生產大隊,1965年3月正式建鎮,鎮領導機關原名為靈石縣城關鎮人民委員會,1969年改為靈石縣城關鎮革命委員會,隸屬于該鎮。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城關人民公社改為城關鎮,上村生產大隊改為上村村民委員會;2001年4月縣政府根據中辦發〔2000〕30號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省政府批準,靈石縣部分鄉鎮區劃進行調整,將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整體合并到城關鎮,合并后更名為翠峰鎮,以原城關鎮、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的行政區劃為現翠峰鎮的行政區劃。 2001年至今屬翠峰鎮管轄。 2012年3月為做好轉型綜改試點縣工作,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推動村改居改革的工作,縣政府在翠峰鎮先行試點,將上村村民委員會改為上村社區居民委員會。 |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1961年設立翠峰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65年3月正式建鎮,鎮領導機關原名為靈石縣城關鎮人民委員會,1969年改為靈石縣城關鎮革命委員會,1981年改為靈石縣城關鎮人民政府,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通知》,撤銷生產大隊,選舉產生村民委員會,翠峰生產大隊改為翠峰村民委員會。 2001年4月縣政府根據中辦發〔2000〕30號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省政府批準,靈石縣部分鄉鎮區劃進行調整,將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整體合并到城關鎮,合并后更名為翠峰鎮,以原城關鎮、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的行政區劃為現翠峰鎮的行政區劃。 屬翠峰鎮至今。 |
玉成村原名叫“越池村”。 玉成村清代屬關廂里,民國時期屬第區(駐城關)玉成編村,轄10村、10閭、51鄰、256戶。 1949年屬第一區(駐城關),1953年仍屬第一區(駐城關);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衛星(城關)人民公社城關管理區,1961年屬城關人民公社管轄,為玉成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城關人民公社改為城關鎮,玉成生產大隊改為玉成村民委員會,1983年屬城關鎮(含大坡底、高崖上、大泉嶺);2001年4月縣政府根據中辦發〔2000〕30號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省政府批準,靈石縣部分鄉鎮區劃進行調整,將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整體合并到城關鎮,合并后更名為翠峰鎮,以原城關鎮、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的行政區劃為現翠峰鎮的行政區劃。 故玉成村民委員會至今屬翠峰鎮管轄。 |
該村清代屬關廂里,民國時期屬第一區(駐城關)玉城編村管轄;1949年屬第一區(駐城關),1953年仍屬第一區(駐城關),1956年屬城關鎮管轄;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衛星(城關)人民公社城關管理區,1961年屬城關人民公社管轄,為胡家嶺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城關人民公社改為城關鎮,胡家嶺生產大隊改為胡家嶺村民委員會,1983年屬城關鎮(含孟家嶺、郜家莊、石甲溝);2001年4月縣政府根據中辦發〔2000〕30號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省政府批準,靈石縣部分鄉鎮區劃進行調整,將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整體合并到城關鎮,合并后更名為翠峰鎮,以原城關鎮、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的行政區劃為現翠峰鎮的行政區劃。 故胡家嶺村民委員會至今屬翠峰鎮管轄。 |
李家溝村清代屬小水里;民國時期屬第一區(駐城關)南王中編村管轄;1949-1953年屬第一區(駐城關);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衛星(城關)人民公社;1961年屬水峪公社;1983年屬城關鎮上村村民委員會所轄;2001年4月縣政府根據中辦發〔2000〕30號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省政府批準,靈石縣部分鄉鎮區劃進行調整,將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整體合并到城關鎮,合并后更名為翠峰鎮,以原城關鎮、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的行政區劃為現翠峰鎮的行政區劃。 2003年增設李家溝村民委員會,隸屬翠峰鎮至今。 |
延安村清代屬尹方里;民國時期屬第二區(駐靜升),延安村為主編村,轄9村、12閭、61鄰、340戶;1949年屬第一區(駐城關);1953年仍屬一區(駐城關);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衛星(城關)人民公社;1961年屬城關人民公社管轄,為延安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城關人民公社改為城關鎮,延安生產大隊改為延安村民委員會,1983年屬城關鎮(含張家莊、程家莊);2001年4月縣政府根據中辦發〔2000〕30號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省政府批準,靈石縣部分鄉鎮區劃進行調整,將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整體合并到城關鎮,合并后更名為翠峰鎮,以原城關鎮、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的行政區劃為現翠峰鎮的行政區劃。 故延安村民委員會至今屬翠峰鎮管轄。 |
北王中村清代屬尹方里;民國時期屬第一區(駐城關),北王中村為編村,轄5村、9閭、40鄰、201戶;1949年屬第一區(駐城關),1953年仍屬第一區(駐城關),為北王中鄉;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為衛星(城關)人民公社;1961年屬城關人民公社管轄,為北王中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城關人民公社改為城關鎮,北王中生產大隊改為北王中村民委員會,1983年屬城關鎮(含苗旺、回回溝);2001年4月縣政府根據中辦發〔2000〕30號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省政府批準,靈石縣部分鄉鎮區劃進行調整,將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整體合并到城關鎮,合并后更名為翠峰鎮,以原城關鎮、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的行政區劃為現翠峰鎮的行政區劃。 故北王中村民委員會至今屬翠峰鎮管轄。 |
燕家垣村清代屬小水里;民國時期屬第一區(駐城關)水頭鎮編村管轄;1949年屬第一區(駐城關);1953年仍屬第一區(駐城關);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衛星(城關)人民公社燕家垣管理區;1961年屬城關人民公社燕家垣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城關人民公社改為城關鎮,燕家垣生產大隊改為燕家垣村民委員會,1983年屬城關鎮(含劉家莊、黃堆);2001年4月縣政府根據中辦發〔2000〕30號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省政府批準,靈石縣部分鄉鎮區劃進行調整,將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整體合并到城關鎮,合并后更名為翠峰鎮,以原城關鎮、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的行政區劃為現翠峰鎮的行政區劃。 故燕家垣村民委員會至今屬翠峰鎮管轄。 |
姚家山村清代屬街北里;民國時期屬第一區(駐城關)文殊原編村管轄;1949年屬第一區(駐城關),為姚家山行政村;1953年仍屬第一區(駐城關);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衛星(城關)人民公社文殊原管理區;1961年屬城關人民公社管轄,為姚家山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城關人民公社改為城關鎮,姚家山生產大隊改為姚家山村民委員會,1983年屬城關鎮(含雙泉峪、何家墕);2001年4月縣政府根據中辦發〔2000〕30號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省政府批準,靈石縣部分鄉鎮區劃進行調整,將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整體合并到城關鎮,合并后更名為翠峰鎮,以原城關鎮、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的行政區劃為現翠峰鎮的行政區劃。 故姚家山村民委員會至今屬翠峰鎮管轄。 |
河洲村清代屬文殊里;民國時期屬第五區(駐兩渡),河洲村為主編村,轄9村、10閭、50鄰、65戶;1949年屬第一區(駐城關);1953年仍屬第一區(駐城關),為河洲鄉;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衛星(城關)人民公社,1961年屬城關人民公社管轄,為河洲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城關人民公社改為城關鎮,河洲生產大隊改為河洲村民委員會,1983年屬城關鎮;2001年4月縣政府根據中辦發〔2000〕30號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省政府批準,靈石縣部分鄉鎮區劃進行調整,將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整體合并到城關鎮,合并后更名為翠峰鎮,以原城關鎮、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的行政區劃為現翠峰鎮的行政區劃。 故河洲村民委員會至今屬翠峰鎮管轄。 |
1949年屬第一區(駐城關),1953年仍屬第一區(駐城關);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衛星(城關)人民公社文殊原管理區;1961年屬城關人民公社管轄,為周宿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城關人民公社改為城關鎮,周宿生產大隊改為周宿村民委員會,1983年屬城關鎮(含草地村);2001年4月縣政府根據中辦發〔2000〕30號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省政府批準,靈石縣部分鄉鎮區劃進行調整,將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整體合并到城關鎮,合并后更名為翠峰鎮,以原城關鎮、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的行政區劃為現翠峰鎮的行政區劃。 故周宿村民委員會至今屬翠峰鎮管轄。 |
曹家莊村民國時期屬第一區(駐城關)水頭編村管轄;1949年屬第一區(駐城關)管轄;1953年仍屬第一區(駐城關)城關鎮管轄;1956年屬城關鎮管轄;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衛星(城關)人民公社城關管理區;1961年屬城關人民公社管轄,為曹家莊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城關人民公社改為城關鎮,曹家莊生產大隊改為曹家莊村民委員會,1983年屬城關鎮(含雙泉峪、何家墕);2001年4月縣政府根據中辦發〔2000〕30號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省政府批準,靈石縣部分鄉鎮區劃進行調整,將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整體合并到城關鎮,合并后更名為翠峰鎮,以原城關鎮、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的行政區劃為現翠峰鎮的行政區劃。 故曹家莊村民委員會至今屬翠峰鎮管轄。 |
清代屬小水里;民國時期至1957年,屬第一區(駐城關)南王中編村管轄;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衛星(城關)人民公社水峪管理區;1961年為水峪人民公社水峪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水峪人民公社改為水峪鄉,水峪生產大隊改為水峪村民委員會;2001年4月縣政府根據中辦發〔2000〕30號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省政府批準,靈石縣部分鄉鎮區劃進行調整,將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整體合并到城關鎮,合并后更名為翠峰鎮,以原城關鎮、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的行政區劃為現翠峰鎮的行政區劃。 故水峪村民委員會至今屬翠峰鎮管轄。 |
曹家原村起初叫曹家園。 曹家原村淸代屬小水里;民舊時期屬第一區(駐城關)樂只堂編村管轄;1949年至1953年屬第一區(駐城關);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衛星(城關)人民公社水峪管理區;1961年屬水峪人民公社,為曹家原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水峪人民公社改為水峪鄉,曹家原生產大隊改為曹家原村民委員會;2001年4月縣政府根據中辦發〔2000〕30號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省政府批準,靈石縣部分鄉鎮區劃進行調整,將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整體合并到城關鎮,合并后更名為翠峰鎮,以原城關鎮、水峪鄉、南墕鄉、張家莊鎮的行政區劃為現翠峰鎮的行政區劃。 故曹家原村民委員會至今屬翠峰鎮管轄。 轄朱家圪垛自然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