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歷設赤金人民公社、赤金鄉,后撤鄉建鎮。 解放后玉門縣成立村級生產大隊,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規定重新建立鄉。 同時,在村級建立了農民群眾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取代了原來的生產大隊,村民委員會下設村民小組,村民小組取代了原來的生產隊。 2004年合村并組時將原有的11個村民小組合并為現在的5個村民小組,2011年將原和平村更名為鐵人村。 |
1958年赤金公社成立后村級為生產大隊,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規定重新建立鄉,為政權的基層單位。 同時,在村級建立了農民群眾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取代了原來的生產大隊,村民委員會下設村民小組,村民小組取代了原來的生產隊。 2004年合村并組后設營田村民委員會。 |
1958年成立東湖生產大隊,后與原東沙門村合并,于2004年成立東湖村村委會。 |
1962年朝陽村村委會成立后村級為生產大隊,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規定重新建立村,民族村為政權的基層單位。 同時,在村級建立了農民群眾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取代了原來的生產大隊,村民委員會下設村民小組兩個,村民小組取代了原來的生產隊。 2004年合村并組后將苗圃村與朝陽村合并為朝陽村,設村民委員會。 |
1949年設玉門縣赤金區,轄13個生產大隊。 其中天津衛和赤峽為獨立兩個生產大隊。 1955年撤區并鄉,9月成立赤金人民公社。 1961年調整為赤金公社,1983年3月,改為赤金鎮人民政府。 天津衛和赤峽設立為2個村民委員會。 2004年,合村并組,將天津衛和赤峽2個村民委員會合并為金峽村民委員會。 將原有的2個村民委員共12個村民小組合并為5個村民小組。 |
解放后歷設赤金人民公社、赤金鄉,后撤鄉建鎮。 解放后玉門縣成立村級生產大隊,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規定重新建立鄉。 同時,在村級建立了農民群眾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取代了原來的生產大隊,村民委員會下設村民小組,村民小組取代了原來的生產隊。 2004年合村并組時將原有的11個村民小組合并為現在的5個村民小組,2004年將原新風村和前豐村合并為更名為新風村。 |
1958年成立新光和新明兩個生產大隊。 1983年改為兩個村民委員會。 2004年兩村合并后取名光明村。 |
解放后歷設赤金人民公社西湖大隊,后撤鄉建鎮。 解放后玉門縣成立村級生產大隊,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規定重新建立鄉,同時,在村級建立了農民群眾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西湖大隊更名為西湖村村委會,取代了原來的生產大隊,村民委員會下設村民小組,村民小組取代了原來的生產隊。 2004年合村并組時將原有的8個村民小組合并為現在的4個村民小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