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前,屬黃平縣新五區管轄,下屬三個鄉——太平、洞水、永興鄉。 1943年劃歸余慶縣,太平鋪為太平區所在地。 解放后,太平區列為第三區,區委、區政府仍設在太平鋪街上,下轄太平、洞水、永興3個大鄉。 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區為社,轄向東、向陽、新建3個大隊。 1962年復區劃社時,成立太平公社。 1984年撤消人民公社、建立鄉鎮時,太平公社改為太平鎮,大隊改為村,下轄向東、向陽、新建、中寨、銀河、新寨壩6個村。 1992年改為太平管理區。 2001年撤區并村時,將向東、向陽、新建3個村合并為太平村。 2004將太平村和太平居委會合并,改為太平社區,屬構皮灘鎮管轄至今。 |
構皮灘村原為三星鄉。 解放后,1951年曾劃為太平區第八村,1951年至1953年歸洞水鄉管轄,為洞水鄉第四村,村公所設在平頭寨。 1953年普選建小鄉時,將三星、平頭寨、曲水、水車屯四個自然村合并建立三星鄉。 1962年復區劃社時,改為三星人民公社。 1984年撤消人民公社、建立鄉鎮時,改為三星鄉。 1992年7月“撤并建”時,改為三星管理區。 2001年撤區并村時,撤銷三星管理區,將新壩、平寨2村合并為構皮灘村,屬構皮灘鎮管轄至今。 |
民國時期為五保和六保,轄15個甲,屬黃平縣管轄。 1943年,劃歸余慶縣新五區管轄,為五保、六保。 1949年全國解放后,建立了農協會,改保為村,為五村、六村。 1953年建立鄉人民政府。 1958年人民公社時改為高坡管理區。 1962年冬改為高坡公社,管轄金塘、小泥田、紅飛、馬田四個大隊。 1984年撤消人民公社、建立鄉鎮時,改為高坡鄉。 1992年7月“撤并建”時,高坡鄉改為高坡管理區。 2001年撤區并村時,撤銷高坡管理區,將金塘、小泥田2村合并為高坡村,屬構皮灘鎮管轄至今。 |
解放后叫四村和五村。 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成立永興人民公社,轄新寨壩大隊和高寨大隊。 1984年撤銷人民公社時,新寨壩大隊為新寨壩村,高寨大隊改為高寨村,分別為太平鎮和齊坡鄉管轄。 1992年”撤并建“時,設立管轄區,新寨壩村屬太平管理區管轄,高寨村屬齊坡管理區管轄。 2001年撤區并村時,將新寨壩村、高寨2村合并為永興村,屬構皮灘鎮管轄至今。 |
齊坡,民國時期,是永興鄉(又稱甕腳鄉)的第六保、第七保,1949年,改為六村和七村,1953年建鄉時,六村和七村合并成齊坡鄉,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改為齊坡管理區。 1962年改為齊坡人民公社。 1984年撤消人民公社、建立鄉鎮時,改為齊坡鄉。 1992年7月“撤并建”時,齊坡鄉改為齊坡管理區。 2001年撤區并村時,撤銷齊坡管理區,將齊心、高峰2村合并為齊坡村,屬構皮灘鎮管轄至今。 |
民國時期屬永興鄉第三保,解放后屬永興鄉第三村。 1953年普選時改為高嵐鄉。 1957年并入甕腳鄉。 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改為高嵐大隊和雙壩大隊。 1969年將高嵐大隊和雙壩大隊合并為紅旗大隊。 1984年撤消人民公社、建立鄉鎮時,改為紅旗村。 2001年撤區并村時,紅旗村區域未變,屬構皮灘鎮管轄至今。 |
民國時期,甕腳設聯保處,稍后改為永興鄉,轄七個保(甕腳、云臺、雙池城、葛労、齊坡、高纂、永興)。 解放初仍按此管轄范圍設為永興鄉,轄六個村。 1953年普選建立小鄉(現公社范園)時,成立甕腳鄉和高嵐鄉。 1956年甕腳、高嵐鄉2鄉合并為甕腳鄉。 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改為甕腳管理區。 1961年撤區劃社時改為甕腳公社,除轄原有大鄉范圍外,又增加回壩管理區。 1962年恢復區,調整社為甕腳公社。 1984年撤消人民公社,甕腳公社改為甕腳鄉。 1992年7月“撤并建”時,甕腳鄉改為甕腳管理區。 2001年撤區并村時,將五星、永升2村合并為甕腳村,屬構皮灘鎮管轄至今。 |
葛旁,原為葛旁溝。 民國時在此建鄉。 解放后于1953年建鄉政府。 1954年建初級社,駐地新街。 1956年建高級社,駐地東家彎。 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以區為社,葛旁為管理區。 1962年冬復區劃社時,改為葛旁人民公社,轄上壩、銀河2個大隊。 1984年撤消人民公社、建立鄉鎮時,撤銷葛旁公社,將上壩大隊改為上壩村劃歸甕腳鄉管轄;銀河大隊改為銀河村劃歸太平鎮管轄。 1992年7月“撤并建”時,成立甕腳、天生橋管理區,上壩村屬于甕腳管理區,銀河村劃歸天生橋管理區。 2001年撤區并村時,又將銀河、上壩2村合并為葛旁村,屬構皮灘鎮管轄至今。 |
1957年到1984年叫回壩公社,轄中寨大隊和回壩大隊。 1984年撤消人民公社、建立鄉鎮時,撤銷回壩公社,將下轄的回壩大隊劃歸原高坡鄉管轄,中寨大隊劃歸原太平鎮管轄,分別命名為回壩村和中寨村。 1992年7月“撤并建”時,全縣設9鎮1鄉,撤銷太平鎮和高坡鄉,將中寨、回壩、銀河3村合并成立天生橋管理區。 2001年撤區并村時,將中寨、回壩2村合并為天生橋村,屬構皮灘鎮管轄至今。 |
民國時期屬太平鄉第五保四甲。 1949年后屬太平鄉第五村。 1955年合作化時建苦水初級社。 1958年與平板社合并為紅飛大隊,屬高坡管理區管轄。 1984年撤消人民公社、建立鄉鎮時,改為紅飛村,屬高坡鄉管轄。 2001年撤區并村時,撤銷高坡管理區,將紅飛、馬田2村合并為紅飛村,屬構皮灘鎮管轄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