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設墨脫鄉、馬迪鄉,屬墨脫區。 1968年,將米滾村、亞讓村搬遷到墨脫鄉,組成新亞讓。 1972年改人民公社。 1985年復鄉。 1988年全區撤區并鄉中,撤銷墨脫區;將原墨脫、瑪地、亞東3個鄉合并,設墨脫鄉,直屬墨脫縣。 1999年6月全區行政區劃調整中,墨脫鄉改設為墨脫鎮,屬墨脫縣管轄。 |
1967年設加拉薩鄉,屬加拉薩區。 1974年加拉薩鄉更名為加熱薩人民公社,加拉薩區更名為加熱薩區。 1985年復鄉。 1988年全區撤區中,撤銷加熱薩區,保留加熱薩鄉,屬墨脫縣管轄。 |
1967年7月設甘代、果登鄉,屬加拉薩區。 1974年,甘代鄉、果登鄉改建人民公社,加拉薩區更名為加熱薩區。 1985年復鄉。 1988年全區撤區并鄉中,撤銷加熱薩區,將原甘代鄉、果登鄉2個鄉合并,設甘登鄉,屬墨脫縣管轄。 |
1967年設卡布鄉,屬墨脫區。 1968年,將根林村搬遷到卡布鄉卡普村。 1975年卡布鄉改達木人民公社,屬墨脫區。 1985年復鄉,同年12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達木鄉改為達木珞巴民族鄉。 1988年4月全區撤區并鄉中,撤銷墨脫區,保留原達木珞巴民族鄉,屬墨脫縣管轄。 |
1967年7月,設幫辛鄉、朱鄉,屬旁辛區。 1973年改人民公社。 1985年復鄉。 1988年4月全區撤區并鄉中,撤銷旁辛區,將原幫辛鄉、珠(朱)鄉2個合并,設置幫辛鄉,屬墨脫縣管轄。 |
1967年7月,設格當鄉、那巴鄉、興凱鄉,屬格當區。 1972年-1975年,格當區所轄鄉改建為人民公社,格當區更名為金珠區。 1985年復鄉。 1988年全區撤區并鄉中,撤銷金珠區,將原格當鄉、那巴鄉、興凱鄉3個鄉合并,設置格當鄉,屬墨脫縣管轄。 |
1967年,設文浪鄉、荷扎鄉、巴登鄉,屬荷扎區。 1972年-1975年,荷扎區更名為德興區,所轄鄉改人民公社。 1985年復鄉。 1988年4月全區撤區并鄉中,撤銷德興區;將原伍浪鄉、霍扎鄉、巴登鄉3個鄉合并,設置德興鄉,屬墨脫縣管轄。 |
1967年,設背崩鄉、波東鄉、地東鄉,屬背崩區。 1972年3月,地東鄉改建為人民公社,為墨脫縣第一個人民公社。 1975年,背崩鄉、波動鄉相繼改建為背崩、波動人民公社。 1985年復鄉。 1988年4月全區撤區并鄉中,撤銷背崩區,將原三鄉合并設置背崩鄉,屬墨脫縣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