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前別立村為東風大隊,1983年設置村委會時更名為別立村民委員會。 |
光緒十六年(1890)十月初一,棉簇村民在溝邊立碑,刻上護林、用水、護秋村規異性民約。 1955年1月,茂縣土改工作團南新鄉工作隊進駐各村進行土地改革,在民政中的政策“依靠貧農,團結中農,中立富農,有步驟,有分別地消滅封建剝削制度,發展農業生產”。 發動群眾憶苦思甜。 按政策重新劃分階級成分,按尺度、按有無剝削等,對原有地主,富農進行復查。 經過宣傳政策,發動群眾,查實田畝,劃分成分,分配土地,建立農民協會、農民武裝,吸收貧雇農積極分子到基層政權中來,南新發展黨員8人,青年團員38人,成為民改中骨干。 征收富農,沒收地主的耕牛,農具,土地,按人頭分給貧農、中下農。 全鄉建立了農會十個(芤山、青坡、牟托、文幾鎮、羅山、鳳毛、介獨、殼查、白水、棉簇)。 那時別立在石紐鄉。 1958年8月《中共中央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的決定》下達后,南新鄉轉為南新人民公社各村改為大隊,共計十個大隊(牟托、文鎮、羅山、鳳毛、介獨、殼查、白水、棉簇、上別立、下別立)。 |
1952年,為南新鄉安鄉村;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為南新人民公社安鄉大隊;1984年,恢復鄉鎮建制,更為南新鎮鳳毛坪村村民委員會至今。 |
人民公社時期叫羅山生產隊,1958年由南新人民公社恢復為南新鄉人民政府。 生產大隊改為行政村,因此羅山生產隊改名為羅山村。 |
1952年,為南新鄉鳳毛坪村;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為南新人民公社鳳毛坪大隊;1984年,恢復鄉鎮建制,更為南新鎮鳳毛坪村村民委員會至今。 |
1952年,為南新鄉牟托村;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為南新人民公社牟托大隊;1984年,恢復鄉鎮建制,更名為南新鎮牟托村村民委員會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