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是思普沿邊行政總局第三區行政分局和佛海(今勐海)縣治所駐地。 民國十九年(1930年),始設鎮,稱勐海鎮。 民國三十五(1946年),更名象山鎮。 1949年底,“邊縱”9支隊車佛南整訓總隊在佛海縣城成立臨時人民政府,政府駐地設于象山鎮。 1950年2月,縣境解放后,改象山區。 1958年,改象山公社。 1959年,復名象山鎮。 1966年,改名東風鎮。 1969年,改東風大隊。 1975年,恢復象山鎮。 1984年,由鄉級鎮升為區級鎮。 2002年2月,象山鎮、勐海鄉合并為勐海鎮。 |
南宋淳熙七年(1180年),傣族首領帕雅真入主勐渤建立景隴金殿國后,打洛為一土司地。 明隆慶四年(1570年),設12版納時,景洛(打洛)、勐滿、勐昂、郎妄、勐康為一版納,稱康洛滿。 1950年,設板洛區。 1963年,從勐混劃出設鎮,稱打洛鎮。 1968年,改打洛鎮革命委員會。 1969年,改為打洛鎮五七公社。 1973年改稱打洛公社。 1982年,改打洛公社管委會。 1984年,改打洛區公所。 1987年,改打洛鎮。 |
勐混原為一土司地。 明隆慶四年(1570年)設12版納時,勐混、勐板為一版納,稱版納勐混。 民國十九年(1930年),設區,稱第二區(勐混)。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區改鄉,稱勐混鄉。 1950年6月,勐混鄉改區。 1953年,改稱版納勐混。 1958年3月,改勐混區公所;同年12月,改勐混公社。 1959年,改勐混區公所。 1968年,改勐混區革委會。 1969年,改為曙光公社革命委員會。 1976年,改名勐混公社革命委員會。 1984年,恢復勐混區公所。 1987年,改勐混鄉。 2003年,鄉改鎮。 |
勐遮原為一土司地。 明隆慶四年(1570年),設12版納時,勐遮、景魯、勐翁為一版納。 清順治十七年(1660年),設勐遮土千總。 民國二年(1913年),設思普沿邊行政總局時,為第二區行政分局。 民國十六年(1927年),設縣,稱五福縣。 民國十九年(1930年),更名南嶠縣。 1953年,改稱版納勐遮。 1958年5月,改勐遮縣;同年11月,與勐海縣合并為勐遮區;同年12月,改為黎明公社。 1959年,復稱區。 1969年,改為紅星公社。 1973年,改名勐遮公社。 1984年,復稱勐遮區。 1987年,改勐遮鄉。 2003年,鄉改鎮。 |
勐滿原為一土司地。 明隆慶四年(1570年)設12版納時,景洛、勐滿、勐昂、朗妄、勐康為一版納,稱康洛滿。 民國十九年(1930年)設區時,為第七區(勐滿)。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改勐滿鄉。 1950年6月,改勐滿區。 1953年,并入版納勐遮。 1958年,復設區。 1969年,改為向陽公社。 1976年,改名勐滿公社。 1984年,復稱勐遮區。 1987年,改為勐滿拉祜族哈尼族布朗族鄉。 2003年,改勐滿鎮。 |
勐阿原為一土司地。 明隆慶四年(1570年),設12版納時,勐阿、勐海、景真為一版納。 清順治十七年(1660年),為土把總。 民國二年(1913年),隸第二區行政分局(勐遮)。 民國八年(1919年),大勐籠第四區行政分局移于勐往后,改隸之。 1949年,勐阿、勐康為寧江縣轄區,稱安康區。 1953年,成立版納勐阿。 1958年,設勐阿區;同年12月,改為鋼鐵公社。 1959年,復設勐阿區公所。 1968年,改勐阿區革命委員會。 1969年,改為“五四”公社。 1973年,更名勐阿公社。 1984年,復稱勐阿區。 1987年,改勐阿拉祜族鄉。 2003年,改勐阿鎮。 |
勐宋原為車里地。 民國二年(1913年),屬普思沿邊行政總局第一區行政分局(車里)。 民國十六年(1927年),設縣。 民國十九年(1930年),設南本鄉,屬車里縣。 1950年,稱五本區,屬車里縣。 1953年,成立版納勐海,由車里縣劃歸版納勐海。 1958年3月,新設勐宋區;同年12月及文化大革命期間曾改為公社建制。 1984年,恢復勐宋區。 1987年10月,撤區建勐宋鄉。 |
民國八年(1919年),第四區行政分局自大勐龍移治于勐往,改劃第二區(勐遮)之勐阿、勐康,第三區(勐海)之賀見、曼浪,第一區(車里)之景糯等地,歸第四區轄,完成第四區的疆域區制。 民國十八年(1929年)12月,為臨江設治局。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改名寧江設治局。 1949年4月,建立溯濤縣臨時人民政府于勐往,隸瀾滄臨時專員公署。 1953年,劃歸西雙版納,隸版納勐阿。 1958年改設縣后,為勐海縣勐阿公社勐往鄉(大隊)。 1981年,由勐阿公社分出設立勐往公社。 1984年,改勐往區。 1987年,撤區改勐往鄉。 |
1953年前,屬車里縣和佛海縣。 1953年7月16日,成立格朗和愛尼族自治區時建立行政機構。 1957年12月,12版納合并為5個縣級版納時,改稱格朗和區,屬版納勐海。 1958年,成立英雄公社,屬勐海縣。 1961年,復稱格朗和區。 1968年,成立獻忠公社。 1973年,更名格朗和公社。 1984年,復稱格朗和區。 1987年10月,區改鄉,正式成立格朗和哈尼族鄉。 |
解放前,布朗山鄉分屬兩地,曼興童、曼桑屬車里宣慰使司,其余各村屬勐混土司。 1950年,屬勐混區。 1954年4月,從版納勐混劃出始設布朗山區,屬西雙版納州。 1957年12月,改隸版納勐海。 1958年7月,隸勐海縣,并將勐混區南溫鄉劃歸布朗山區。 1969年,改為“五一”公社。 1984年,復稱布朗山區。 1987年,撤區建鄉,改布朗山布朗族鄉。 |
1949年前,稱舊筍鄉。 1950年,設別舊區,屬南嶠縣。 1953年,設版納曼墩(后改稱版納西定),轄原南嶠縣的別舊、曼兌兩區。 1957年12月,12版納合并為5個縣級版納時,屬版納勐遮。 1973年,改為西定公社。 1984年,改西定區,轄8鄉(團結、西定、東暖、東和、南弄、帕童、舊過、曼馬)。 1987年10月,撤區建鄉,改西定哈尼族鄉。 2005年2月,西定哈尼族鄉、巴達布朗族哈尼族鄉合并為西定哈尼族布朗族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