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查,1980年山西大柳樹的農民自發的組成了一種準政權性質的群眾自治組織即村民委員會,至此標志著人民公社化以來的生產大隊的行政管理體制開始解體,1982年大陸的憲法確認了村民委員會的法律地位,1988年6月1日大陸《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開始試行,1998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稿正式頒布實施,1984年10月靖遠縣雙龍鄉北城村因地區管轄職能成立北城村民委員會延續至今。 |
1984年由雙龍鄉人民政府申報縣政府審批命名。 |
1984年由雙龍鄉人民政府申報縣政府審批命名。 |
1984年由雙龍鄉人民政府申報縣政府審批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