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年(1931年),屬耿馬宣撫司分設的第八區。 1952年1月,耿馬鎮與宣化鎮合并成立耿宣區。 1967年3月,區改公社。 1981年3月,紅衛大隊改稱城關鎮。 1986年6月,更名耿馬鎮。 1988年4月,耿馬鎮與耿宣鎮合并為耿宣鎮。 1993年3月,更名耿馬鎮。 |
勐永是耿馬宣撫司行政區劃的九勐十三圈中的九勐之一。 民國二十年(1931年),設勐永鎮。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更名永平鎮。 1955年10月,成立勐永區。 1967年3月,更名永忠公社。 1973年12月,更名勐永公社。 1984年5月,置勐永區。 1988年4月,設勐永鎮。 |
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為耿馬宣撫司九勐十三圈的九勐之一。 民國二十年(1931年),置勐撒鎮。 1940年,更名華興鎮。 1955年10月,置勐撒區。 1967年4月,改置獻忠公社。 1973年3月,改置勐撒公社。 1984年5月,復置勐撒區。 1988年4月,區改鎮。 |
孟定為歷代土司治所。 清代,隸永昌府,后改隸順寧府。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置孟定區,屬鎮康縣。 1952年1月,歸屬耿馬。 1955年10月,復置孟定區。 1967年4月,區改公社。 1981年3月,復置區。 1987年12月,設鎮。 2005年9月,福榮拉祜族傈僳族鄉和河外鄉并入孟定鎮。 |
1973年12月,鄉改公社。 1984年5月,改為大興區。 1988年4月,大興區改鄉。 |
1984年3月,成立芒洪區。 1988年4月,改芒洪拉祜族布朗族鄉。 |
1952年1月,四排山建立區。 1967年3月,改為四排山公社。 1984年5月,改四排山區。 1988年4月,撤區建鄉。 |
1973年3月,成立賀派公社。 1984年5月,改稱賀派區。 1988年4月,撤區建鄉。 |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置勐簡鎮。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改置宣化鎮。 1955年10月,宣化鎮和耿馬鎮并為耿宣區。 1972年6月,從紅衛公社劃出,成立大寨公社。 1982年1月,更名勐簡公社。 1984年5月,改勐簡區。 1988年4月,改勐簡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