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初期,沿襲清制,武威縣的行政管理區按水系劃分為六個渠,即黃渠(黃羊河水系)、大渠(雜木河上游)、雜渠(雜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懷渠(西營河上游)、永渠(西營河下游)。 民國24年(1935),將六個行政管理區劃分為2個鎮、12個鄉,屬金塔鄉第三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金塔區同益鄉;1956年撤區并鄉時屬新華鄉管轄;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屬新華公社,稱石嶺大隊;1961年成立建設公社后屬建社公社所轄;1983年撤社立鄉時設石嶺村民委員會,屬建設鄉;1985年將建設鄉并入高壩鄉,屬高壩鄉所轄。 1991年10月高壩鄉改為高壩鎮;屬高壩鎮所轄。 |
民國初期,沿襲清制,武威縣的行政管理區按水系劃分為六個渠,即黃渠(黃羊河水系)、大渠(雜木河上游)、雜渠(雜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懷渠(西營河上游)、永渠(西營河下游)。 民國24年(1935),將六個行政管理區劃分為2個鎮、12個鄉,屬金塔鄉第三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南營區管轄。 1956年撤區并鄉時屬新華鄉管轄。 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屬新華公社為左二壩大隊。 1962年區劃調整時屬建設公社為左二壩大隊。 1983年社改鄉時設左二壩村民委員會,屬建設鄉所轄。 2004年8月撤鄉并鎮時,建設鄉并入高壩鎮,屬高壩鎮所轄。 |
民國初期,沿襲清制,武威縣的行政管理區按水系劃分為六個渠,即黃渠(黃羊河水系)、大渠(雜木河上游)、雜渠(雜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懷渠(西營河上游)、永渠(西營河下游)。 民國24年(1935),將六個行政管理區劃分為2個鎮、12個鄉,屬金塔鄉第二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金塔區仁義鄉六行政。 1956年撤區并鄉時屬新華鄉管轄。 1958年公社化時屬新華公社。 1962年成立建設公社后,隸屬于建社公社,稱左二壩大隊。 1983年撤社立鄉時,從左二壩大隊劃出部分設立新民村民委員會,屬建設鄉。 1985撤區并鄉時將高壩、建設兩鄉合并為高壩鄉,屬高壩鄉管轄;1991年10月高壩鄉改為高壩鎮,屬高壩鎮所轄。 |
民國初期,沿襲清制,武威縣的行政管理區按水系劃分為六個渠,即黃渠(黃羊河水系)、大渠(雜木河上游)、雜渠(雜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懷渠(西營河上游)、永渠(西營河下游)。 民國24年(1935),將六個行政管理區劃分為2個鎮、12個鄉,屬大柳鄉第二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大柳區紅崖鄉;1956年撤區并鄉時屬新華鄉管轄;1958年公社化時屬新華公社,稱紅沿大隊;1962年成立建設公社后,隸屬于建社公社;1983年社改鄉設立紅沿村民委員會,屬建設鄉所轄;1983年撤社立鄉時屬建設鄉;1991年10月撤銷建設鄉并入高壩鎮,屬高壩鎮所轄。 |
民國初期,沿襲清制,武威縣的行政管理區按水系劃分為六個渠,即黃渠(黃羊河水系)、大渠(雜木河上游)、雜渠(雜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懷渠(西營河上游)、永渠(西營河下游)。 民國24年(1935),將六個行政管理區劃分為2個鎮、12個鄉,屬大柳鄉第四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紅崖區紅崖鄉。 1956年撤區并鄉屬高壩鄉。 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屬高壩公社管轄,稱紅崖大隊;1983年社改鄉時設紅崖村民委員會,屬高壩鄉所轄;1991年高壩鄉改為高壩鎮,屬高壩鎮所轄。 |
民國初期,沿襲清制,武威縣的行政管理區按水系劃分為六個渠,即黃渠(黃羊河水系)、大渠(雜木河上游)、雜渠(雜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懷渠(西營河上游)、永渠(西營河下游)。 民國24年(1935),將六個行政管理區劃分為2個鎮、12個鄉,屬大柳第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紅崖鄉;1956年撤區并鄉屬高壩鄉。 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屬高壩公社,稱民主大隊;1983年撤社立鄉時更名為路南村民委員會,屬高壩鄉;1991年10月鄉改鎮時高壩鄉改為高壩鎮屬高壩鎮所轄。 |
民國初期,沿襲清制,武威縣的行政管理區按水系劃分為六個渠,即黃渠(黃羊河水系)、大渠(雜木河上游)、雜渠(雜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懷渠(西營河上游)、永渠(西營河下游)。 民國24年(1935),將六個行政管理區劃分為2個鎮、12個鄉,屬金塔鄉第四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金塔區同益鄉;1956年撤區并鄉屬高壩鄉;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屬高壩人民公社管轄,稱同益大隊;1983年撤社立鄉時設同益村民委會,屬高壩鄉;1991年10月高壩鄉改為高壩鎮,屬高壩鎮所轄。 |
民國初期,沿襲清制,武威縣的行政管理區按水系劃分為六個渠,即黃渠(黃羊河水系)、大渠(雜木河上游)、雜渠(雜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懷渠(西營河上游)、永渠(西營河下游)。 民國24年(1935),將六個行政管理區劃分為2個鎮、12個鄉,屬金塔鄉第三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金塔區同益鄉;1956年撤區并鄉時屬新華鄉管轄;1958年公社化時屬新華公社,稱同心大隊;1961年成立建設公社后,屬建社公社;1983年撤社立鄉時設同心村民委員會;屬建設鄉所轄;1985年撤區并鄉時建設鄉并入高壩鄉,屬高壩鄉。 1991年高壩鄉改為高壩鎮,屬高壩鎮所轄。 |
民國初期,沿襲清制,武威縣的行政管理區按水系劃分為六個渠,即黃渠(黃羊河水系)、大渠(雜木河上游)、雜渠(雜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懷渠(西營河上游)、永渠(西營河下游)。 民國24年(1935),將六個行政管理區劃分為2個鎮、12個鄉,屬金塔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南營區新華鄉管轄。 1956年撤區并鄉時屬新華鄉管轄;1958年公社化時屬新華公社;1961年區劃調整時屬建設公社;1983年社改鄉時設丁家園村民委員會,屬建設鄉。 1985年撤區并鄉時屬建設鄉。 2004年撤鄉并鎮時,建設鄉并入高壩鎮,屬高壩鎮所轄。 |
民國初期,沿襲清制,武威縣的行政管理區按水系劃分為六個渠,即黃渠(黃羊河水系)、大渠(雜木河上游)、雜渠(雜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懷渠(西營河上游)、永渠(西營河下游)。 民國24年(1935),將六個行政管理區劃分為2個鎮、12個鄉,屬大柳鄉第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紅崖區第三鄉;1956年撤區并鄉屬高壩鄉。 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屬高壩公社管轄,稱高壩大隊。 1983年撤社設鄉時設立高壩村民委員會,屬高壩鄉所轄。 1991年高壩鄉改為高壩鎮,屬高壩鎮所轄。 |
民國初期,沿襲清制,武威縣的行政管理區按水系劃分為六個渠,即黃渠(黃羊河水系)、大渠(雜木河上游)、雜渠(雜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懷渠(西營河上游)、永渠(西營河下游)。 民國24年(1935),將六個行政管理區劃分為2個鎮、12個鄉,屬大柳鄉第六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大柳區紅崖鄉三行政;1956年撤區并鄉屬高壩鄉新關高級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屬高壩公社管轄;1961年區劃調整時屬高壩公社,稱碌碡大隊;1983年社改鄉時設高壩鄉碌碡村民委員會屬高壩鄉;1991年10月高壩鄉改為高壩鎮,屬高壩鎮所轄;2004年撤鄉并鎮時屬高壩鎮。 |
民國初期,沿襲清制,武威縣的行政管理區按水系劃分為六個渠,即黃渠(黃羊河水系)、大渠(雜木河上游)、雜渠(雜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懷渠(西營河上游)、永渠(西營河下游)。 民國24年(1935),將六個行政管理區劃分為2個鎮、12個鄉,屬金塔鄉第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金塔區同益鄉五行政;1956年撤區并鄉屬高壩鄉;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屬高壩公社管轄,稱臺莊大隊;1983年撤社立鄉時設臺莊村民委員會,屬高壩鄉;1991年10月高壩鄉改為高壩鎮,屬高壩鎮所轄。 |
民國初期,沿襲清制,武威縣的行政管理區按水系劃分為六個渠,即黃渠(黃羊河水系)、大渠(雜木河上游)、雜渠(雜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懷渠(西營河上游)、永渠(西營河下游)。 民國24年(1935),將六個行政管理區劃分為2個鎮、12個鄉,屬大柳鄉第七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紅崖鄉;1956年撤區并鄉屬高壩鄉;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屬高壩公社管轄,命名為馬兒大隊;1983年撤社立鄉時設上馬兒村民委員會,屬高壩鄉;1991年10月高壩鄉改為高壩鎮屬高壩鎮。 |
民國初期,沿襲清制,武威縣的行政管理區按水系劃分為六個渠,即黃渠(黃羊河水系)、大渠(雜木河上游)、雜渠(雜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懷渠(西營河上游)、永渠(西營河下游)。 民國24年(1935),將六個行政管理區劃分為2個鎮、12個鄉,屬大柳鄉第八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大柳區馬兒鄉;1956年撤區并鄉屬高壩鄉;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屬高壩人民公社管轄,稱新廟大隊;1983年撤社立鄉時設新廟村民委員會,屬高壩鄉;1991年高壩鄉改為高壩鎮,屬高壩鎮所轄。 |
民國初期,沿襲清制,武威縣的行政管理區按水系劃分為六個渠,即黃渠(黃羊河水系)、大渠(雜木河上游)、雜渠(雜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懷渠(西營河上游)、永渠(西營河下游)。 民國24年(1935),將六個行政管理區劃分為2個鎮、12個鄉,屬大柳鄉第八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紅崖區新關鄉;1956年撤區并鄉屬高壩鄉;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屬高壩公社管轄,稱五里大隊;1983年撤社立鄉時設五里村民委員會,屬高壩鄉;1991年10月高壩鄉改為高壩鎮,屬高壩鎮所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