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屬桂林鄉第五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桂林第一村。 1958年為長沙公社浮槎作業區。 1961年為槎江公社浮槎大隊。 1962年屬長河公社。 1968年隸屬龍布公社。 1971年為浮槎公社大隊。 1984年置浮槎村民委員會。 |
1958年為長沙公社長河作業區1961年為河石公社半逕大隊。 1962年為長河公社半逕大隊。 1968年屬龍布公社河秋大隊。 1971年屬浮槎公社半逕大隊。 原以境內自然村上、下半逕取名半逕大隊。 因縣內重名,1983年3月經縣政府批準,更名為雙逕大隊。 1984年更名為雙逕村民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分屬長河、桂林鄉長河、河石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為河石鄉河石、河秋村。 1958年為長沙公社長河作區業。 繼隸長河、龍布公社。 1971年成立浮槎公社,設河秋大隊。 1984年更名為河秋村民委員會。 |
1958年為長沙公社長河作業區,1961年為河石公社河石大隊,爾后隸屬長河、龍布公社。 1971年成立浮槎公社,復為河石大隊。 1984年更名為河石村民委員會。 |
1958年屬長沙(先鋒)公社長河作業區。 1961年屬長河公社,長河大隊。 1968年屬龍布公社。 1971年成立浮槎公社,仍為長河大隊。 1984年更名為長河村。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屬桂林鄉長沙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為浮槎鄉第一、二村。 1958年為長沙公社浮槎作業區。 1961年屬浮槎江公社槎江大隊。 1962年隸屬長河公社。 1968年屬龍布公社。 1971年成立浮槎公社,為槎江大隊。 1984年設村,屬浮槎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