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易地扶貧搬遷管理需要,2019年2月12日,經蘭坪縣人民政府批復,在蘭坪縣兔峨鄉兔峨壩安置點成立永福社區,沿用至今。 |
元、明兩朝至清康熙時期為麗江府蘭州羅氏土知州屬地。 清乾隆二年(1737年)始屬麗江府吉尾、山后約,清晚期歸屬麗江縣山后里。 民國元年(1912年)蘭坪設治之初屬蘭坪州兔峨土舍領地,不久置兔峨里。 民國十年(1921年)劃編為第四區兔峨里,二十二年(1933年),推行區、鄉鎮自治,歸屬第六區兔峨鎮,二十七年(1938年)改為保甲制,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全面推行鄉鎮保甲建制,兔峨村、吾皮江、碧雞嵐、果力、瓦窯、蜂甸場、白子寨、打五地8個村劃編為兔峨鎮第一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劃區鄉政權時,以原兔峨鎮第一保之兔峨村、吾皮江、碧雞嵐3個村為區域成立第六區兔峨鄉,區、鄉政權駐兔峨村。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時期屬兔峨公社兔峨管理區,基本以村為單元組建生產隊,1962年4月設立第四區兔峨片兔峨公社,1967年11月,劃編為兔峨區革命委員會兔峨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為兔峨公社革命委員會兔峨大隊。 1984年2月設區建鄉,成立兔峨區兔峨鄉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銷區的建制,實行鄉鎮制,設立兔峨鄉兔峨村公所,原生產隊改稱生產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時稱兔峨鄉兔峨村民委員會,下轄5個自然村,編為5個村民小組。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清代以前部分居民點已建村。 清乾隆二年(1737)始屬麗江府吉尾、山后約,清晚期歸屬麗江縣山后里。 1912年蘭坪設治之初屬蘭坪州兔峨土舍領地,不久置兔峨里。 1921年劃編為第四區兔峨里。 1933年推行區、鄉鎮自治,歸屬第六區兔峨鎮,1938年改為保甲制,民國1940年全面推行鄉鎮保甲建制,科關、石練場、阿堂登、桃地、廣米地、象丹場、華坪地、康悟古8個村劃編為兔峨鎮第二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劃區鄉政權時,以原兔峨鎮第二保之石練場、阿堂登、桃地、廣米地、象丹場5個村為區域成立第六區阿塔登鄉,鄉政權駐阿塔登村。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時期屬兔峨公社兔峨管理區,基本以村為單元組建生產隊,1962年4月設立第四區兔峨片阿塔登公社,1967年11月,劃編為兔峨區革命委員會阿塔登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為兔峨公社革命委員會阿塔登大隊。 1984年2月設區建鄉,成立兔峨區阿塔登鄉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銷區的建制,實行鄉鎮制,設立兔峨鄉阿塔登村公所,原生產隊改稱生產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時稱兔峨鄉阿塔登村民委員會。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清代以前有部分居民點建村。 1737年始屬麗江府吉尾、山后約,清晚期歸屬麗江縣山后里。 1912年蘭坪設治之初屬蘭坪州兔峨土舍領地,后為兔峨里。 1921年劃編為第四區兔峨里,時有拉馬登村。 1933年推行區、鄉鎮自治,歸屬第六區兔峨鎮。 1938年改為保甲制,1940年全面推行鄉鎮保甲建制,直至解放初。 1953年劃區鄉政權時,以原兔峨鎮第四保。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時期屬兔峨公社臘馬登管理區。 1961年4月成立19個公社之一的拉馬登人民公社,公社駐地拉馬登村。 1962年4月撤銷鄉級臘馬登公社,劃編為第四區兔峨片臘馬登公社(村級),1967年11月為兔峨區革命委員會臘馬登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為兔峨公社革命委員會臘馬登大隊。 1984年2月設區建鄉,成立兔峨區臘馬登鄉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銷區的建制,實行鄉鎮制,設立兔峨鄉臘馬登村公所。 2000年12月“村改委”時稱兔峨鄉臘馬登村民委員會,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清代以前部分居民點建村。 清乾隆二年(1737)始屬麗江府吉尾、山后約,清晚期歸屬麗江縣山后里。 1912年蘭坪設治之初屬蘭坪州兔峨土舍領地,不久置兔峨里。 1921年劃編為第四區兔峨里,1933年,推行區、鄉鎮自治,歸屬第六區兔峨鎮,1938年改為保甲制,1940年全面推行鄉鎮保甲建制,蜂甸場、白子寨、打五地3個村與兔峨村、吾皮江、碧雞嵐、果力、瓦窯5個村劃編為兔峨鎮第一保,科關劃入第二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劃區鄉政權時,以原兔峨鎮第一保之蜂甸場、白子寨、打五地3個村和第二保之科關為區域成立第六區蜂甸鄉,鄉政權駐蜂甸村。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時期屬兔峨公社蜂甸管理區。 962年4月設立第四區兔峨片蜂甸公社,1964年更名“豐甸公社”,1967年11月劃編為兔峨區革命委員會豐甸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為兔峨公社革命委員會豐甸大隊。 1984年2月設區建鄉,成立兔峨區豐甸鄉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銷區的建制,實行鄉鎮制,設立兔峨鄉豐甸村公所,原生產隊改稱生產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時稱兔峨鄉豐甸村民委員會。 自得名沿用至今。 |
唐宋南詔大理國時期的“浪宋十二寨”包括江末、小弓箭兩村。 元明兩朝至清康熙年間屬麗江木府蘭州羅氏土知州屬地。 1737年始屬麗江府吉尾、山后約,清晚期歸屬麗江縣山后里。 1912年蘭坪設治之初屬蘭坪州兔峨土舍領地,后為兔峨里。 1921年劃編為第四區兔峨里,時有江末、水井村。 1933年推行區、鄉鎮自治,歸屬第六區兔峨鎮,1938年改為保甲制,1940年全面推行鄉鎮保甲建制,江末、水井、小弓箭、瓦窯場、大麥地、馬草地、羊鼻子7個村劃編為兔峨鎮第三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劃區鄉政權時,以原兔峨鎮第三保之江末、水井、小弓箭3個村及周圍為區域成立第六區江末鄉,鄉政權駐江末村。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時期屬兔峨公社江末管理區,基本以村為單元組建生產隊,1962年4月屬第四區兔峨片江末公社,1967年11月劃編為兔峨區革命委員會江末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為兔峨公社革命委員會江末大隊。 1984年2月設區建鄉,成立兔峨區江末鄉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銷區的建制,實行鄉鎮制,設立兔峨鄉江末村公所。 2000年12月“村改委”時稱兔峨鄉江末村民委員會。 自得名沿用至今。 |
唐宋南詔大理國時期的“浪宋十二寨”包括果力、瓦窯兩村。 元明兩朝至清康熙年間屬麗江木府蘭州羅氏土知州屬地。 1921年劃編為第四區兔峨里,時有果利、瓦窯村。 1933年,推行區、鄉鎮自治,歸屬第六區兔峨鎮,1938年改為保甲制,1940年全面推行鄉鎮保甲建制,果力村劃編為兔峨鎮第一保。 1953年劃區鄉政權時,以原兔峨鎮第一保之果力、瓦窯2個村為區域成立第六區果力鄉,區、鄉政權駐果力村。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時期屬兔峨公社果力管理區,基本以村為單元組建生產隊,1962年4月設立第四區兔峨片果力公社,1967年11月,劃編為兔峨區革命委員會果力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為兔峨公社革命委員會果力大隊。 1984年2月設區建鄉,成立兔峨區兔峨鄉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銷區的建制,實行鄉鎮制,設立兔峨鄉果力村公所,原生產隊改稱生產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時稱兔峨鄉果力村民委員會。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清代以前僅有部分居民點建村。 1737年始屬麗江府吉尾、山后約,清晚期歸屬麗江縣山后里。 1912年蘭坪設治之初屬蘭坪州兔峨土舍領地,后為兔峨里。 1921年劃編為第四區兔峨里,時有大扎局村。 1933年推行區、鄉鎮自治,歸屬第六區鵬池鄉,治所曾設在大華村。 1938年改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鄉鎮保甲建制,直至解放初。 1953年劃區鄉政權時,以原兔峨鎮第五保之大扎局村及周圍為區域成立第六區大華鄉,區、鄉政權駐大華村。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時期屬兔峨公社大華管理區,基本以村為單元組建生產隊,1961年4月劃歸拉古人民公社,為大華管理區。 1962年4月屬第四區兔峨片大華公社,1967年11月劃編為兔峨區革命委員會大華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為兔峨公社革命委員會大華大隊。 1984年2月設區建鄉,成立兔峨區大華鄉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銷區的建制,實行鄉鎮制,設立兔峨鄉大華村公所,原生產隊改稱生產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時稱兔峨鄉大華村民委員會。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1953年12月土地改革后,建立扎局鄉人民政府。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時期屬兔峨人民公社扎局管理區。 1962年4月設立第六區兔峨公社,1967年11月,劃編為兔峨區革命委員會扎局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為兔峨公社革命委員會扎局大隊。 1984年2月設區建鄉,成立兔峨區扎局鄉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銷區的建制,實行鄉鎮制,設立兔峨鄉扎局行政。 2000年12月“村改委”,改扎局村民委員會。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清代以前僅有部分居民點建村。 清乾隆二年(1737年)始屬麗江府吉尾、山后約,清晚期歸屬麗江縣山后里。 民國元年(1912年)蘭坪設治之初屬蘭坪州兔峨土舍領地,后為兔峨里。 民國十年(1921年)劃編為第四區兔峨里,時有花地坪村。 二十二年(1933年)推行區、鄉鎮自治,歸屬第六區兔峨鄉。 二十七年(1938年)改為保甲制,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全面推行鄉鎮保甲建制,科關、石練場、阿堂登、桃地、廣米地、象丹場、華坪地(今花坪)、康悟古8個村劃編為兔峨鎮第二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劃區鄉政權時,以原兔峨鎮第二保之華坪地、康悟古村及周圍為區域成立第六區花坪鄉,鄉政權駐花坪。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時期屬兔峨公社花坪管理區,基本以村為單元組建生產隊。 1962年4月屬第四區兔峨片花坪公社,1967年11月劃編為兔峨區革命委員會花坪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為兔峨公社革命委員會花坪大隊。 1979年,以花坪大隊北部區域4個生產隊新設吾馬普大隊,大隊部駐吾馬普。 1984年2月設區建鄉,成立兔峨區吾馬普鄉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銷區的建制,實行鄉鎮制,設立兔峨鄉吾馬普村公所,原生產隊改稱生產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時稱兔峨鄉吾馬普村民委員會,下轄4個自然村,編為4個村民小組,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清代以前僅有部分居民點建村。 清乾隆二年(1737)始屬麗江府吉尾、山后約,清晚期歸屬麗江縣山后里。 1912年蘭坪設治之初屬蘭坪州兔峨土舍領地,后為兔峨里。 1921年劃編為第四區兔峨里。 1933年推行區、鄉鎮自治,歸屬第六區鵬池鄉。 1938年改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鄉鎮保甲建制,小扎局、扎局箐、迤場3個村劃編為兔峨鎮第五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劃區鄉政權時,以原兔峨鎮第五保3個村之一的迤場村及周圍為區域成立第六區迤場鄉,鄉政權駐迤場村。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時期屬兔峨公社迤場管理區,基本以村為單元組建生產隊。 1962年4月屬第四區兔峨片迤場公社,1967年11月劃編為兔峨區革命委員會迤場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為兔峨公社革命委員會迤場大隊。 1984年2月設區建鄉,成立兔峨區迤場鄉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銷區的建制,實行鄉鎮制,設立兔峨鄉迤場村公所,原生產隊改稱生產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時稱兔峨鄉迤場村民委員會,得名后沿用至今。 |
清代以前僅有部分居民點建村。 1921年劃編為第四區兔峨里,時有花地坪村。 1953年劃區鄉政權時,以原兔峨鎮第二保之華坪地、康悟古村及周圍為區域成立第六區花坪鄉,鄉政權駐花坪。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時期屬兔峨公社花坪管理區。 1962年4月屬第四區兔峨片花坪公社,1967年11月劃編為兔峨區革命委員會花坪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為兔峨公社革命委員會花坪大隊。 1979年,劃出花坪大隊北部區域4個生產隊單設吾馬普大隊。 1984年2月設區建鄉,成立兔峨區花坪鄉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銷區的建制,實行鄉鎮制,設立兔峨鄉花坪村公所。 2000年12月“村改委”時稱兔峨鄉花坪村民委員會。 自得名沿用至今。 |
清代以前有部分居民點建村。 清乾隆二年(1737年)始屬麗江府吉尾、山后約,清晚期歸屬麗江縣山后里。 民國元年(1912年)蘭坪設治之初屬蘭坪州兔峨土舍領地,后為兔峨里。 民國十年(1921年)劃編為第四區兔峨里,時有石坪村。 二十二年(1933年)推行區、鄉鎮自治,歸屬第六區鵬池鄉,治所設在石坪村。 二十七年(1938年)改為保甲制,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全面推行鄉鎮保甲建制,拉馬登、拉馬署、松登、石坪4個村劃編為兔峨鎮第四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劃區鄉政權時,以原兔峨鎮第四保之石坪、松登兩村及周圍為區域成立第六區石坪鄉,鄉政權駐石坪村。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時期屬兔峨公社石坪管理區,基本以村為單元組建生產隊,1961年4月歸屬拉馬登人民公社,為石坪管理區。 1962年4月屬第四區兔峨片石坪公社,1967年11月劃編為兔峨區革命委員會石坪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為兔峨公社革命委員會石坪大隊。 1984年2月設區建鄉,成立兔峨區石坪鄉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銷區的建制,實行鄉鎮制,設立兔峨鄉石坪村公所,原生產隊改稱生產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時稱兔峨鄉石坪村民委員會,下轄6個自然村,編為6個村民小組。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清代以前有部分居民點建村。 1737年始屬麗江府吉尾、山后約,清晚期歸屬麗江縣山后里。 1912年蘭坪設治之初屬蘭坪州兔峨土舍領地,后為兔峨里。 1921年劃編為第四區兔峨里,時有馬草地村。 1933年推行區、鄉鎮自治,歸屬第六區兔峨鎮。 1938年)改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鄉鎮保甲建制,直至解放初。 1953年劃區鄉政權時,以原兔峨鎮第三保之瓦窯場、大麥地、馬草地、羊鼻子4村及周圍為區域成立第六區大村頭鄉,鄉政權駐大村頭村。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時期屬兔峨公社大村頭管理區,基本以村為單元組建生產隊。 1961年4月歸屬拉馬登人民公社,為大村頭管理區。 1962年4月屬第四區兔峨片大村頭公社,1967年11月劃編為兔峨區革命委員會大村頭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為兔峨公社革命委員會大村頭大隊。 1972年從大村頭大隊劃出西部區域單獨組建大村頭大隊,大隊部駐大村頭村。 1984年2月設區建鄉,成立兔峨區大村頭鄉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銷區的建制,實行鄉鎮制,設立兔峨鄉大村頭村公所,原生產隊改稱生產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時,稱兔峨鄉大村頭村民委員會。 自得名沿用至今。 |
清代以前有部分居民點建村。 清乾隆二年(1737年)始屬麗江府吉尾、山后約,清晚期歸屬麗江縣山后里。 民國元年(1912年)蘭坪設治之初屬蘭坪州兔峨土舍領地,后為兔峨里。 民國十年(1921年)劃編為第四區兔峨里,時有大麥地村。 二十二年(1933年)推行區、鄉鎮自治,歸屬第六區兔峨鎮,二十七年(1938年)改為保甲制,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全面推行鄉鎮保甲建制,江末、水井、小弓箭、瓦窯場、大麥地、馬草地、羊鼻子7個村劃編為兔峨鎮第三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劃區鄉政權時,以原兔峨鎮第三保之瓦窯場、大麥地、馬草地、羊鼻子4村及周圍為區域成立第六區大村頭鄉,鄉政權駐大村頭村。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時期屬兔峨公社大村頭管理區,基本以村為單元組建生產隊,1961年4月歸屬拉馬登人民公社,為大村頭管理區。 1962年4月屬第四區兔峨片大村頭公社,1967年11月劃編為兔峨區革命委員會大村頭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為兔峨公社革命委員會大村頭大隊。 1972年從大村頭大隊劃出西部區域單獨組建大麥地大隊,大隊部駐大麥地村。 1984年2月設區建鄉,成立兔峨區大麥地鄉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銷區的建制,實行鄉鎮制,設立兔峨鄉大麥地村公所,原生產隊改稱生產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時稱兔峨鄉大麥地村民委員會,下轄8個自然村,編為8個村民小組。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