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成立翡翠社區居民委員會,后沿用至今。 |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同年,設立新堡生產大隊。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建立鄉人民政府;1984年撤銷新堡生產大隊,設立新堡村村民委員會。 1992年硐底撤鄉建鎮,新堡村屬硐底鎮轄,地名沿用至今。 |
解放初將治安村、太平村合并為治平村,1958年設立治平生產大隊,歸屬硐底鄉管轄,后更名而歸屬硐底公社管轄,1984年更名為治平村,成立治平村村民委員會,屬硐底鄉管轄。 1992年撤鄉并鎮設立硐底鎮,治平村屬硐底鎮轄。 2019年11月,長寧縣村建制調整改革,撤銷水潮村,以原水潮村、治平村所轄范圍合并成立治平村村民委員會,屬硐底鎮轄。 |
1950年建政時將保改村,成立育賢村;1958成立育賢大隊,歸硐底公社管轄;1984年改名為育賢村村民委員會,歸硐底鄉管轄;1992年硐底撤鄉建鎮,歸硐底鎮管轄,地名沿用至今。 |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建社,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同年,設紅旗生產大隊。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建立鄉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更名為村,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村民委員會。 1984年撤銷紅旗生產大隊,設立紅旗村村民委員會。 |
解放后成立硐底鄉七壩村;1958年鄉改公社,成立硐底人民公社七壩生產大隊;1966年1月劃屬珙縣治,1982年劃回長寧縣;1984年農勝公社改制硐底鄉,更名為硐底鄉七壩村;1992年撤區建鎮,硐底鄉改為硐底鎮,成立硐底鎮七壩村村民委員會。 2019年11月,長寧縣村建制調整改革,撤銷民元村、七壩村、五一村,以原民元村、原七壩村、原五一村所轄范圍合并成立三合村村民委員會,屬硐底鎮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