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瓦窩鎮隸屬復縣管轄,縣城駐地復州城。
王家村公所,駐地王家站。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2月,新金縣成立。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5月,瓦窩地區劃歸新金縣四平區管轄,設11個行政村。
1956年4月,村建制取消,成立瓦窩鄉,歸新金縣蓮山區管轄。
1958年10月,撤鄉建制,屬四平公社。
1961年9月,從四平公社劃出成立瓦窩公社。
1983年9月,瓦窩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改稱瓦窩鄉人民政府。
1984年4月,瓦窩鄉改瓦窩鎮。
2013年1月8日,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大連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遼政發〔2012〕169號)要求,將原隸屬于普蘭店市的瓦窩鎮劃歸至瓦房店市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