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龍陀羅尼經幢
盧龍陀羅尼經幢座落在盧龍縣城內南門里十字路口處,東、南、西三面皆是水泥街道路面,北面是土質街道路面。
盧龍縣陀羅尼經幢為八棱多據《平州石幢記》載,石刻經幢為唐儀鳳年間始建。后于“正隆四年五月二十日遭風雷暴至仆之于地”。現存石幛為金大定九年(1169)興工重建,十一年落成,奇巧之勢,十倍于前。
經幢的第四節刻有《重修北平石幢記》,結尾落款刻有“大明萬歷二十八年歲次庚子十一月初一日立”的字樣。此即說明在明·萬歷二十八年(公元1600年)曾對盧龍陀羅尼經幢進行過重修,具體修繕情況不詳。
在經幢臺基東面正中一塊石灰石質的欄板的左右兩側位置上分別刻有“光緒十九年(公元1893年)七月闔會公二”、“趙鳴遠敬送石料一方”的字樣,據此可推斷在光緒十九年至少進行過小規模的修繕活動。
新中國成立后,1956年9月7日,河北省人民委員會將盧龍陀羅尼經幢批準公布為河北省第一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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