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洞摩崖石刻位于開化縣菖蒲鄉宋村十八洞內。
據光緒《開化縣志》載:“明正德丙子(1516)九月進士方豪告別先隴因游此,題名于石。”整幅石刻楷書陰刻,字徑高約1米,寬0.7米,每字約為0.1米見方。現保存完好。方豪(1482—1528),字思道,號棠陵,棠陵村(今金村鄉金路)人,官至福建提刑按察副使。為第一批縣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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