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疆界滇蜀有攸分等事碑。姜驛是川滇茶馬古道上的重要驛道,是云南省唯一位于金沙江北岸的鄉鎮。
邊界的分割,剔除歷史淵源,自古都有鐵的定律:要么以河為界,要么以山為界。姜驛,如果以金沙江為邊界來劃分,理應屬于四川的疆域,但它確確實實是云南省唯一一個在金沙江以北卻歸屬云南的鄉鎮,而且從漢代開始就歸屬于云南。姜驛從江北面的四川“飛”到江南面的云南,于是人們習慣把這塊土地叫作“飛地”。
姜驛這塊“飛地”,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曾發生過兩省的土司爭奪這塊土地的歷史事件。
據現立于姜驛小學內的《遵奉勒石》記載,康熙三十五年,四川省黎溪土司自必仁想侵占環州土舍李宗唐領襲的姜驛齊戛十四村地盤,勾通鄉紳倪應璧等,制造李宗唐搶占十四村之輿論,繼聯名上告到建昌衛。兩省有關部門對此案展開調查,結果嚴飭自必仁約束夷民,不得妄爭。但自必仁不服判決,越境抄掠,綁架夷民,行刑逼供,再起事端。康熙三十八年,兩省再次會勘,飭行地方官勒令自必仁將所劫李宗唐的人口牲畜逐一解還原主,不得再行爭占。但此次裁決后,黎溪土司自必仁口服心不服,四處張揚恐嚇,聲稱“李氏家族如有起身二三十里的,誓必殺之。”“如齊戛等村不歸自氏必廝殺,”自必仁竟派人綁劫李宗唐之弟李宗虞,并加嚴刑拷打。李宗唐避禍外逃。于是訴案再起。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二月,川滇雙方委派州府勘查裁決。經布政司查核,案移四川撫臺提臺,“飭令自必仁,各守分界,不得爭執,永絕邊釁,以歸和好。”至此,歷兩省五次會勘爭斗九載,李宗唐、自必仁土司爭奪領地糾紛,始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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