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口村村規民約碑位于高唐鎮常口村,碑于1997年立起,占地面積約1.054平方米。該碑為花崗巖質,整體呈長方體,長1.7米,寬0.62米,高1.06米。1997年,時任福建省委副書記的習近平同志到常口村調研,對常口村的發展作出殷殷囑托,內容涉及經濟、文化、教育、科技、法制和公序良俗等方方面面。習近平同志調研離開后不久,常口村全體村民、村民代表、黨員們的反復討論,把他的囑托融進村規民約,形成了18句話、72個字的村規民約,并鐫刻在石碑上,隆重地立在村口,即“愛國愛村、愛護集體、遵紀守法、維護公德、勤儉持家、勤勞致富、計劃生育、嚴教子女、尊老愛幼、贍養老人、村鄰和睦、互幫互助、移風易俗、反對迷信、擁軍優屬、助殘濟困、禁黃禁,-、懲惡揚善”。該碑字跡清楚,內容深刻,很好地將重要囑托融入到村規民約中,蘊含了常口人最質樸深沉的情感,表達了對建設美好家園的期待,表達了貫徹落實重要囑托的信心和決心,對于研究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具有重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