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建筑建于1937年,其院落占地面積1027.94平方米,建有磚木結構的西式樓房1棟,平房數間,其樓房建筑面積365.6平方米,坐北朝南,假三層,青磚外墻,人字頂,青瓦帶老虎窗,木制門窗,一樓內廊,屋檐口有突出青磚裝飾。原產權人為馮若飛。
馮若飛,四川江安人,據傳為偽行政秘書及張群私人秘書,偽--秘書等。南京解放后,該處代管,部分留作馮若飛自住。1968年馮若飛病故,1981年按政策市局將該產退還給馮若飛次子馮致光(南京大學副教授)等兄妹5人繼承,后市局在院內新建樓房及平房并與馮致光等兄妹5人繼承的原樓房交換使用,現該樓房核定產權為鼓樓區房產經營公司,普通居民住宅,房屋保護及院內環境均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