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建筑建于1937年前,其院落占地面積840平方米,建有磚木結構的西式樓房1幢,平房3幢數間,建筑面積為345.8平方米,其中主樓建筑面積為266.6平方米,原產權人為崔唯吾。該處解放前,曾一度租給蘇聯人使用,解放后由政府代管。1951年7月31日,市房產局將該處撥給邵力子夫人傅學文使用到1952年1月31日為止,1990年核定該處為鼓樓區房產公司代管,目前,該處現有主樓、平房各1幢,其主樓坐北朝南高二層,紅磚外墻,人字頂,青瓦帶壁爐,一樓南側門廳帶圓柱小內廊,為露天半圓陽臺,木制門窗。現為省級機關、干部職工住宅,房屋保護及院內環境均一般。
崔唯吾(1898-1975年)山東萊陽人,畢業于濟南第一師范學院和北京師范大學,1921年加入中國國民黨,先后任中央青年部總干事國防委員會新聞檢查處主任秘書,少將副處長,《時事新聞報》申報電訊總經理。去臺灣后任財政部錢幣司司長,“立法院”立法委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