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建筑建于1946年,其院落占地面積約600平方米,建有磚木結構的西式樓房1幢,附屬樓1幢,平房2幢建筑面積459.4平方米,其中主樓建筑面積為242.4平方米,原產權人為霍守義。解放前該處霍自住,解放后該房產由其子霍正實(鼓樓區商業系統離休干部)繼承,目前該處現有主樓平房各1幢,其主樓坐北朝南,假三層,青磚外墻,人字頂,四坡頂交錯,青瓦帶老虎窗壁爐,主樓西側為平房1幢5間。現該處為霍守義其子霍正實一家自住房屋保護及院內環境均較好。
霍守義(1898-1967年)遼寧本溪人,畢業于北平,高等警官學校,1935年9月任第五十七軍第112師師長,1936年授少將銜,抗戰勝利后參加進攻山東解放區,1948年任整編第十二軍軍長兼整編十二師師長,同年7月被我軍俘虜,1948年9月22日晉中將銜,1967年6月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