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堂醫院舊址位于沁陽市燈塔街老市委大院東南隅,坐南朝北,是一幢占地185平方米的磚造樓房。面闊七間計23米,進深8米,內有走廓,木地板。地下室一層,地上正中三間為三層,兩側四間為兩層。1987年1月7日,沁陽縣人民政府公布其為第二批文物保護單位。
《沁陽縣志》(1937年清樣本)卷五載:“沁陽天主堂診療所,在城內東街,開辦于民國二十三年,經美國圣言會楊司鐸創立,院長孫炳義女士,系德國人,護士四人,占房五間,另修大醫院一所,尚未修竣,俟工成遷移,現在看病人數每日平均達百余人。”文中所指診所應在天主堂院內,所指大醫院即為現存舊址。據此,天主堂醫院是在1934年創辦的診所基礎上發展的,于1937年建立。
解放后,天主堂醫院舊址被作為中共沁陽市委辦公場所。1995年移交文物部門保管使用。現為沁陽市文物局辦公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