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山普陀別院碑位于崇川區普陀別院內,為南通市文物保護單位。
碑名全稱《軍山新建普陀別院碑記》,由明禮部尚書董其昌撰文并書,碑文記載了狼山提督王揚德與士紳各捐俸祿若干,廣募眾資,于天啟六年(1626年)開工,崇禎三年(1630年)建成軍山主剎普陀別院的歷史。該碑為青石質,由碑首、碑體、碑座三部分組成。通高1.8米,寬0.8米。現鑲嵌于軍山普陀別院院墻之中。
保護范圍:普陀別院本體、院落和華藏風月山門。
建設控制地帶:位于狼山風景名勝區范圍內,不劃定建設控制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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