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屬安福鄉。
1949年前夕,屬東江鄉。
1949年9月,屬第四區(會同區)。
1950年7月,成立5鄉,其中湛田、吉富、李村鄉屬第四區(會同區),李家坊、新田鄉屬第五區(石上區)。
1956年6月,合并為吉富、李村、新田鄉、屬會同區。
1957年,撤銷會同區,改屬石上區。
1958年10月撤區并鄉成立公社,屬會同鄉高峰公社,后改稱會同公社。
1961年11月,設區擴社,成立新田、湛田公社。
1962年6月,新田并入湛田公社,屬城郊區。
1963年3月,再撤區并社,仍為湛田公社,屬縣轄。
1968年10月,湛田并入會同公社,同年12月,會同公社易名湛田公社(駐會同圩)。
1972年10月,分設湛田、會同公社。
1984年6月,改為湛田鄉,得名后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