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八年(1744),永新、安福兩縣共劃出三十二都,地置蓮花廳,治仍設于蓮花橋,稱吉安分防府,至咸豐二年(1852)改稱吉安撫民府蓮花廳。
1912年,全省廢13府,州所一律改縣治,改設為蓮花縣,縣治設琴亭鎮,轄4個區18個鄉,1914年,全省分4道,蓮花縣屬廬陵道,1926年,廢道,縣直隸省轄。
1928年7月,蓮花縣屬蘇維埃湘贛邊特區;1930年2月,屬贛西南特區;1930年10月,屬湘東南特區。
1932年,蓮花縣屬第十行政監察區;1935年4月24日,蓮花縣屬第三行政督察區。
1949年8月14日,隸屬吉安專區。
1949年8月,全縣劃分為6個臨時行政區,不久改為5個區。
1950年5月,共轄6個行政區;1952年6月,全縣劃分為7個區。
1956年3月,撤區并鄉,全縣共設20個鄉鎮。
1968年,吉安地區改稱井岡山地區,屬井岡山地區。
1959年1月政社合一,將20個鄉鎮撤并調整為9個人民公社。
1959年4月,原9個人民公社劃分為15個人民公社。
1960年6月,15個人民公社合并為5個人民公社。
1960年11月,5個人民公社劃分為15個人民公社。
1961年4月,轄6個區20個人民公社。
1961年6月,全縣劃分8個管轄區1個鎮,下轄47個人民公社。
1963年10月,撤區并社,全縣劃分為18個人民公社。
1968年10月,全縣劃分為10個人民公社。
1976年10月,全縣劃分為16個人民公社。
1979年井岡山地區改稱為吉安地區,蓮花縣屬吉安地區。
1984年3月,設寒山鄉,共轄18個鄉(鎮)。
1992年劃歸萍鄉市管轄。
1999年3月,共轄12個鄉6個鎮。
2001年8月,共轄9個鄉,6個鎮。
2005年3月,共轄8個鄉5個鎮,5個居民委員會,157個村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