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峰鎮位于都昌縣的東南部鄱陽湖濱,東部與鄱陽縣銀寶湖鄉接壤,南鄰鄱陽湖,西連薌溪鄉,北接中館鎮、獅山鄉。下轄1個居委會,7個行政村,143個村民小組,4488戶,22795人,總面積39K㎡,其中耕地面積18500畝,內湖水面3100畝,鎮政府駐地南峰居委會,距縣城55K㎡。
南峰鎮是都昌縣四大古鎮之一,民國期間即有南峰鄉建制,新中國成立以后,于1952年成立南峰區,轄區函蓋今南峰、薌溪、萬戶三鄉鎮,1959年改稱南峰人民公社。1968年擴社并隊,南峰、薌溪、合并為南峰人民公社,1973年薌溪人民公社再次分出,1984年南峰人民公社改為南峰鄉,1993年撤鄉建鎮。
南峰鎮人民政府內設:黨政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農業經濟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鎮直單位:農技站、派出所、衛生院、供銷社、合作商店、供電所、工商所、郵政所、電信所、糧油所、軋花廠、獸醫站、中學、小學、信用社、財政所、土管所、保險辦。南峰鎮2005年GPP為2800萬元,財政收入160萬元。移動通訊覆蓋全鎮,安裝固定電話共2600多門,交通狀況已明顯改善,教育、衛生水平得到提高。
南峰鎮具有豐富的淡水資源,內湖水面達成3100畝,南峰鎮在水產養殖和網箱養殖方面具有精湛的技術和富足的水產品,2005年水產品總量500噸,其中網箱養殖水產品達85噸。南峰豆參加工歷史悠久,加工技術精湛,被喻為“豆參之鄉”,南峰百合種植和加工技術均走在全縣前列,2005年百合種植面積達1000余畝。南峰龍牙百合獲得江西省名優綠包食品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