茈湖口鎮是資陽區地勢低洼的湖區鎮。全鎮積雨面積82平方公里,耕地面積4.5萬畝,轄24個行政村,255個村民小組,3個居委會,農業戶數8412戶,總人口3.8萬人,其中農業人口2.8萬人。1999年開始啟動第二輪土地承包工作,該鎮黨委、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省市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具體實際,引導對低洼田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合理流轉。2003年全鎮低洼田流轉面積達8200畝,今年受糧價上漲因素等影響,部分農民要回了流轉出來的土地,低洼田流轉面積仍有4499畝。通過土地流轉,原來拋荒的低洼田,由0麻雨就成災的“水眼子”變成了規模農業出效益的“生財地”,畝平增收280元。
茈湖口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土地流轉工作,黨政一班人深刻認識到加快旱澇不能保收的土地合理流轉,是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的現實需要,實行土地的規模經營、大力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則是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實現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效途徑。鎮政府把此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多次召開黨政班子成員會議認真學習土地流轉的有關法律和政策,專題研究引導土地流轉的辦法。為加強對土地流轉工作領導,成立了為土地流轉工作服務的專職機構——茈湖口鎮土地托管中心,由鎮長謝自強任主任,分管財貿的副鎮長任副主任,經管站、財政所、國土所、農技站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同時還明確各駐村干部為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第一宣傳人、負責人,要求干部扎根基層,走村串戶宣傳解釋政策,始終遵循“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明確規定農戶承包地的流轉效益全部歸農戶所有。并掌握好本村土地流轉的相關情況,為土地流轉提供可行性參考意見。
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茈湖口鎮鎮村干部嚴格執行土地承包期延長30年不變的政策,按照規定程序與農戶簽訂承包合同,并將《土地經營權證書》發放到戶,其合同簽訂率和經營權證書到戶率均達100%。但由于該鎮有近萬畝的土地是吳淞高程在26.5米以下,幾點麻雨就遭漬,近幾年來農業生產經常受災,農民種田效益入不敷出,低洼田拋荒較為普遍,鎮村稅費沉淀嚴重,村級債務逐年增多。該鎮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鼓勵對26.5米以下的低洼田6200畝采取公開招標發包、租賃等方式流轉給大戶,大力發展避災農業,實行農業規模化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