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8月,長沙和平解放,轄8區82保1838甲。
長沙為湖南省省會。
1950年3月30日,設郊區辦事處領導外四區。
1953年1月,設水上區。
1955年,內四區建306居委會2909居民組。
1956年5月,撤銷市郊外四區,轄鄉并為7鄉1鎮。
同年撤水上區。
1957年,內四區轄26街道275居委會2766居民組;郊區轄7個鄉、鎮。
1958年9月,農村實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體制,郊區建立萬年紅、東風、岳麓公社。
城區轄4區25街道233居委會2731居民組。
12月24日,湖南省調整縣市行政區劃,原屬湘潭專區的長沙、望城二縣劃歸長沙市管轄。
1983年2月8日,長沙市增轄瀏陽、寧鄉、湘陰(1983年7月13日湘陰回歸恢復后的岳陽地區)。
當年著手改變政社合一建制。
2015年4月8日,國務院正式批復同意設立湖南湘江新區,成為全國第12個、中部地區首個國家級新區,面積490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