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重修寺廟改稱“新寺”。
1947年農歷冬月初五下午3時許解放,當時為新寺鄉,屬鹿頭區管轄。
1951年11月,土改后民主建政時,全縣調整區劃,新市從鹿頭區分出并排列為第十五區,同時成立“中共棗陽縣第十五區委員會”、“棗陽縣第十五區區公所”。
1956年5月,全縣區級機構又進行了調整合并,新市又劃歸鹿頭區管轄。
仍為新寺鄉。
1958年,人們認為新寺的“寺”字帶有宗教色彩,加之又整修了舊街道,因而就把“新寺”改為新市,同年9月,成立公社時,新市從鹿頭劃出成立了新市人民公社。
命名為新民大隊。
1961年改為鄭家灣大隊。
1984年體制改革,大隊改村,鄭家灣大隊改為鄭家灣村,成立鄭家灣村村民委員會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