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屬蠻夷國,周初(公元前841年)為巴子國地,后為夔子國地,戰國時(公元前475)屬楚巫郡地,秦(公元前221)屬黔中郡,西漢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屬武陵郡,東漢建武元年(公元25年)并屬南郡,三國兩晉魏文帝黃初元年(220)至晉武帝太康二年(281)屬建平郡,南朝宋武帝永初元年(420)、齊、梁屬宜都郡,北周屬烏飛縣,隋文帝開皇十年(590)屬清化郡開夷縣,唐高祖武德元年(618)至乾寧二年(895)屬黔中道清江縣,五代后梁開平元年(907)為羈縻感化州,宋初太祖建隆元年(960)屬富州地,中屬柔遠州,初名懿州,后改為安定州。
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屬土司分治,屬金峒安撫司,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明萬歷十年(1582)屬施州衛,清順治元年(1644)屬金峒安撫司、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歸流置咸豐縣名。
清道光十七年(1837),全縣編戶8里,小村屬禮忠里,禮忠里轄小村、大村、李子溪,中心場、燕子嵌。
民國初年(1912年),因軍閥混戰,地方鄉坤,練團保境,設團防局,全縣共設36團,縣設保衛團總公所。
小村鄉境內設大村、小村、李子溪三個團防局,小村村屬小村團防局(31團)。
1933年(民國二十二年),廢團防局,成立4個區,小村屬第三區,區公所設清水塘,下設保、甲,第三區共58保,580甲,設保董和保長,保轄區范圍與今村委會大致相同。
甲設甲長,范圍與人口和現今的村民小組大致相當。
1941年(民國三十年)9月,咸豐縣撤一(丁寨)二(尖山寺)兩區,保留清水塘區署,同時將19個聯保199保1808甲劃成15個鄉鎮,小村村屬三合鄉,三合鄉轄大村、小村、李子溪、中心場,鄉公所設在小村。
新中國成立后,1950年按行政區域劃分隸屬第五區的三合鄉,鄉政府駐地鐘塘,1958年10月,全縣劃分為11個人民公社,小村為紅光公社,公社管委會駐地小村,11月以地名稱將紅光公社更名為小村公社,管委會駐地小村。
小村公社下轄小村、大村、中心場、李子溪四個管理區小村村屬小村管理區。
1961年6月全縣撤消8個大公社,設立區,小村區下轄小村、大村、中心場、李子溪4個人民公社以及生產大隊和生產隊。
小村村屬小村公社,1975年撤小村區更名為小村公社,1981年全國第一次地名普查進行標準化處理時,定名為先鋒生產大隊,1984年撤銷小村公社恢復為小村區公所,先鋒大隊更名為小村村,屬小村鎮。
1996年屬小村鄉,2002年將土地村和小村村村合并為小村村,2008年行政區劃又將小村村和土地溪村分開,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