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灣鎮域,春秋屬楚,秦屬南郡,漢屬沙羨縣,三國屬吳之江夏郡,西晉置沙陽縣,屬之,沙陽縣屬鄂州。
晉行鄉里制,屬廣賢鄉的清洪里、廣賢里。
南唐保大十一年(953年),置嘉魚縣,屬之。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撤鄉,里仍其舊。
明洪武元年(1368年),恢復元前之鄉里制,洪武十四年(1381年)罷鄉置都,分都管里,廣賢里屬二都,清洪里屬三都。
清康熙四年(1665年),罷都存里。
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實行地方自治,屬靜寶自治區(三區)。
1926年設區,下轄鄉鎮,屬簰洲區(三區)的守望、良民、蒼梧、沙湖鄉。
1935年守望鄉(老官地區)改名大自鄉,沙湖鄉改名沙仁鄉(潘家灣至六貫堤一帶)。
1942年日偽政府成立,劃全縣為五區,鎮域為蒼梧鄉、良民鄉,屬五區。
1945年,老官、四邑、九灣屬屬東梧鄉,蕭家洲、潘家灣屬渡普鎮,六貫堤屬沙河鄉。
1951年6月,潘灣、中路、大珍、九灣4鄉屬第三區,老官、蒼梧、解放、游湖4鄉屬第四區。
1953年9月,中路、潘灣、大珍、九灣、官垱5鄉屬渡普區,老官、紅旗、畈湖3鄉屬簰洲區。
1956年元月,潘灣、中路合為高潮鄉,大珍、官垱、九灣合為四邑鄉,屬渡普區;老官、紅旗、畈湖合為大城鄉,屬簰洲區。
1958年9月,撤區鎮鄉,建人民公社,區為公社,鄉為管理區。
1961年5月,恢復區鎮,改管理區為公社。
1971年3月,撤區并社,四邑、高潮并為四邑公社。
1984年2月,設區建鄉,為潘家灣區,下轄潘家灣鎮和官垱、老官、東湖、煙墩4鄉。
1987年9月,撤區并鄉建鎮,潘家灣鎮和官垱鄉并為潘家灣鎮,老官鄉改為老官嘴鎮。
2001年3月,老官嘴鎮并入潘家灣鎮。
2005年1月,國營頭墩農場的行政和社會管理交潘家灣鎮管轄。